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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争夺土地赔偿款,却惹怒娘家全村人,这事怎么看?到底该不该参与分权益呢?
户口,娘家,土地出嫁女争夺土地赔偿款,却惹怒娘家全村人,这事怎么看?到底该不该参与分权益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懂为啥会怒。
按法律章程,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这家有没有,别家为啥要怒?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她没有错,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至于全村人怎么看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有权力争取自己的利益。反过来,她放弃自己的利益,多年以后儿子不赡养老人,法律是不是可以强制执行,女儿同样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最后我想劝这出嫁女,走吧!走的远远的,离开这个让自己伤心的地方,和自己的老公孩子过好将来的生活。今天争取到的,也许并非是自己想要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户口没迁移,应该能享有本村村民的福利与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在的话就有权分的利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题目分析,有一个比较微妙的地方,即出嫁女户口是否还在原户籍上,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的土地权益仅限于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且仅限于本村,也就是说,如果出嫁女户口迁出了,说明她是无理取闹。如果户口还在原户籍上,那么出嫁女是有权利参与对赔偿款的分配的,毕竟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确立的。
按照农村普遍的习俗,女儿出嫁后,是不能参与娘家的土地权益分配的,不管户口是否迁出,这在农民眼里是心照不宣的。不过是否能够享有土地权益,还得法律说了算。按照农村通常的习惯,女儿出嫁后,其户口基本都是迁到丈夫家中的,当然也有个别例外。
如果出嫁女户口迁出,那么只有一种情况,你可以享受娘家的部分权益,即父母去世,并且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出嫁女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和土地上面的附着物或收益。如果遇到拆迁,土地赔偿款肯定是拿不到的,不过土地上产生的收益、附着物、宅基地上面房产的权益是可以主张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几个问题。一、出嫁有多久?二、户口是否有迁移?三、政府部门对此事是否有标准?原则上讲:只要户口迁走便不可分;户口在即有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田地要不是娘家人打理,成了荒地、荒田那是要被罚款的还要被收回去,以前还要交农税,娘家把你养了二十几年你就给婆家挣钱了还来娘家争什么争,真没良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简单,以户口为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就要提阴谋论了!支持外嫁女的,肯定是外嫁女和女婿!
然后看户口!
如果迁出的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剩下就是不迁户口的!女人嫁了不迁户口是为什么呢?本身这问题就没有强制性约定,自由嘛,随个人喜欢!
但事实上很明显的也是出于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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