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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是为了实用,所以要容易让人辨认,书法是大道无形成艺术,大众看不懂才算,对吗?
书法,草书,艺术写字是为了实用,所以要容易让人辨认,书法是大道无形成艺术,大众看不懂才算,对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写字和书法密不可分,书法是写字,写字不一定是书法,写字是为了记录事件成表达自己的意图,给别人看,就一定要让阅读者认识,但书法作品是艺术,为了创作可能会用书法创作的一些技法,如挪位,避让,简化等使作品更美,更符合书法法度,这样以来可能就有一些字不为不熟悉书法创作的人所认识,这也正常,但是绝不是书法创作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人认识,这种书法作品就是不让人认识的观点绝对是错误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显然是错误的。你可以用反证法去想想,如果书法从一开始就定义为一种让人看不懂的艺术,那么书法就不会发展为艺术了,甚至,它连存在下去的基础也丧失了。书法之所以会发展为一门艺术,一定是经历了从具体实用到抽象欣赏这种历史演变过程的,书法真正的成为艺术,是在东晋,也就是我们熟知的王羲之时代了。但话又反过来说了,即便书法艺术已经发展了数千年,其最基本的传递信息的文字功能功能却从未消减,树有千丈,其根必是本。艺术虽然精妙,但也是深根滋养的结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谈艺术,首先需弄明白什么是艺,什么是术。书法以汉字为载体,既为艺,当溯艺之源。艺的初文展示:一人曲身,以手植苗。此艺划时代的伟大,它告诉我们,农艺由此诞生!此艺宣佈:人类告别游猎生活,开始定居从事种植。为了人类生存,此莫测高深的伟艺须人人懂得。为学会此艺,需掌握艺之术。此苗什么季节种植,什么天气,什么土壤适合栽种均需通过培训。此为人类生存之艺,书法,音乐,绘画为人类精神之艺。那吭育吭育的号子,即为人类用歌声最早创作的音符。艺术始于劳动,艺术根植于劳动人民。离开大众谈艺术,岂非妄想?敝人外游曾遇一大书法家,包里装着成捆的获奖证书。其时彼正挥毫,但见巨笔闪电扎下,墨花四溅嫌不足,又裹墨在杆上敲打,曰:飞龙在天,行云布雨。尔后蛇行宛转,继而广作曲波,大甩其墨,满纸竟无空白。敝人怯生生问,龙尾何处?大师曰:君不知神龙见首不见尾?再问何不留白?大师傲然曰:肤浅!此乃寓意,龙行雨以润大地,无偏私,岂能厚此薄彼,此作彰显神龙大公无私,亦为书家所追求之境界!尔等凡夫,如何懂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草书也是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上的,并非能让人们认识的范围内就不能表达情感,就不能创造艺术,即然它的名子叫做字,就己经确定了它的属性,让人不认得了,那么它可以称做别的名字了,即然有人认为它叫艺术,那也只能叫它艺术了,但不能再叫书法了。↑个人观点,勿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观点值得商榷。
一,写字不一定是书法,但书法首先是写字。书法的发展历史就是汉字的书写历史,书体的演进是因为实用。快速流畅便捷的书写推动着书体的演变。书法的根是扎在汉字的实用性上的。在古代毛笔语境下,古人钞书、写信、作诗文、文案办公都用毛笔字,可辩识性是基本要求,在文化教育的共通性下,这一点是非常日常的。随着时间流逝,这些带着实用功能的书写往往成了书法艺术经典。所以从书法历史发展角度看书法就是写让人民看不懂的字是不对的。
二,书法意识的自觉是在汉末,赵壹的巜非草书论》谈到文人对草书练习的痴迷,对美的自觉追求是书法超越实用进入艺术范畴的起点。格调,气息,风神,韵味……书法形成的自己的一套审美评价体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和熟悉。因此书法审美与大众观念有一定疏离性。再加上近现代以来,古代文化传统的断裂,时代的变迁,书写工具的改革,教育体制的不同,广大人民对书法认知并不充分,审美鉴赏是有困难的。人们看不懂的字一部分是师心自用、粗制滥造毫无传统的狂怪江湖字,也有一部分是有传统和格调但与大众审美口味有较大偏离的书法作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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