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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苏明玉与家庭断绝亲子关系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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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从法律上讲,苏明玉与家庭断绝亲子关系有效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到这个标题,突然就想起了古代人的,割肉还母,削骨还父了,
把你身上的血肉都割了,就可以和母亲断绝关系了 ,你的命,都是你母亲给予的
目前的法律是没有断绝血缘关系的规定的,
也就是说根本不可能断绝血亲关系的
法律规定,可以有其它几种情况间接断绝血亲关系,
一 ,己办理合法的收养关系,原有血亲关系自动消失,
二,父母对子女,或子女对父母有虐待, 杀害等严重违法行为,可能丧失监护权或继承权,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断绝关系,
但是,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个无条件,互无联系的法定义务,
也就是说,既便父母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和义务,
儿女也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同时,父母没有权力以不要儿女赡养为借口,逃避自己的抚养义务,
否则,都属于违法行为,
所以,生活中常常看到満脸茫然,一头白发的老人家把孩子告上法庭,理由是子女不赡养,
子女们也一肚子委屈要诉,原因是,老爷子年轻时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一直在外自己潇洒,从没有尽到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老了老了回家了,要求赡养了,那没办法,根据法律,子女还必须承担起赡养的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被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刚看到这个问题有点懵,不知道苏明玉是谁,百度一下,原来是热播的电影中的女主人公,说的是苏明玉自18岁开始与家里断绝一切来往,后来还是无法隔断对亲情的念想。
首先,血缘关系是一种真实的客观存在,是人种经过自然繁育产生的有相对稳定特征并且因这种自然传承而形成的遗传关系。血缘关系是物理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可能因某个个体的自行决定而产生变化。人亲骨头香,即使出生后不见面,但多年以后再见都会有一种神奇的亲近感。
与之相对应的,我国从古至今为了更好地促进良好的社会秩序,从法律上确立了有血缘关系的各个近亲属主体间的扶养关系,包括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的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平辈之间的扶养,我们统称为广义的扶养关系。这些扶养关系法律强制规定了权利与义务,如果扶养义务人不履行扶养义务,扶养权利人可以请求扶养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并且能获得法律上的强制性保障。即使客观上因某些原因未能尽扶养义务,也不能改变在扶养权利人因有扶养需要时有权利请求扶养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不可以自行解除,即使签有协议,也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同时,在法律上还规定了因合法收养而形成的被法律赋予的与自然血亲关系相同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拟制血亲。这主要是强调被收养人对收养人的反哺,成年后可以经双方合意解除,如果未成年可以因未履行抚养义务强制性解除或与送养人合意解除。
除血亲外,还有因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遗赠扶养协议而产生的扶养关系,不在这个主题讨论范围内,有兴趣可以向法律专业人士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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