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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要一套房子的首付(新郎新娘自己住) ,算不算卖女儿?
女儿,首付,男方结婚要一套房子的首付(新郎新娘自己住) ,算不算卖女儿?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结婚要一套房子的首付(新郎新娘自己住) ,算不算卖女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要回答楼主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得弄清楚什么叫正常的婚姻。其次,要搞清楚什么叫卖女儿。只要把这两个问题梳理清楚了,楼主提出的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出一个很合理的答案。
在中国千百年来的婚姻嫁娶的习惯上,一般都是以女方到男方落户为主的,就算是男方入赘到女方家庭,也是意味着要组成新家庭,既然要组成家庭,总得有个窝吧,解决住房问题就成了婚姻首当其冲的重任,有住房,就等于有家。没有家,就等于没有根基,变成了水上的浮萍漂浮不定。有家能过上稳定的日子,这才是正常的婚姻。
什么叫卖女儿,就是男女不是经过自由恋爱,在婚姻上由父母做主,一口价给多少钱,女儿才能嫁给你。或者是变相的卖女儿,就是打着婚姻的旗号,向对方索取高额的彩礼,没有商量的余地,拿得出女儿就嫁,拿不出女儿就不嫁。因为这些钱是男方自愿拿出去的,归属权属于了女方父母。所以,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卖女儿。
作为女方的父母,不仅要挑选女婿的人品,还要看是不是个瞎眼瘸腿的人,更要看女婿家庭是不是门当户对,女儿嫁过去能否过上幸福安宁的日子。这是每一个做父母的为子女的终身大事把关,应尽的责任,也可以说是权利。
父母养大女儿不容易,女儿不是吹口气就能长大成人的,是要经过精心呵护,穷尽一生心血才能把女儿养大成人的。不能说眼看前面是个火坑,不阻止女儿跳进去,一辈子受苦受累,这就成了不负责任的父母亲。
由此,就得出了一个正确的答案,作为女方的父母,要看到女儿有个稳定幸福的家,只要求男方出首付买房,又不是让男方全款买房,就不属于卖女儿,这个要求很实在,合情又合理。要是男人连这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只能证明你很不优秀,就不配走进婚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约。
结婚买房子这么大的事情,一定是两家人有商有量,不可能是一家的事。
首先,女方家要求男方出首付款,购置房子,是让小两口的日子,有一个幸福的开始,有一份稳定的生活,未来的房贷肯定是两个人一起还,经济上两人一起承担,不会是男方一人的事情。
其次,买的房子钱不是全款,也不是只写女方的名字,理论上还是男方家的财产,如果男方经济上有困难,可以和女方家商量,让女方也适当的出一些。说到卖女儿,这么难听不理智,不利于幸福的话,以后还是不要说,伤人伤己!
幸福的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用心经营,遇到任何事情,都应该两家人有商有量,互相理解, 希望有情人都能幸福的白头偕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是小两口住,你又何必做这个恶人?!
按照现在的乡俗民规,男方娶媳妇儿就得造房子,如果在城市里也一样,要么和父母同住,要么凑个首付款买套小房子,让孩子们还房贷,当然条件好的父母全包了就最好。因为现在独生子女多,男女双方共同买房的也很多。
但是作为女方父母如果没有能力时,最好不要提这类要求,可以让孩子们商量一下,然后再和男方父母商量,没必要掺和这个事儿自己一分钱没拿却白落个卖女儿的口实。
如果女儿回家跟你说,你可以参加意见,如果小两口过来跟你商量,你大可以告诉他们自己能做什么,其他的由他们来决定,对方父母能做到多少算多少,小两口愿意不愿意是他们的事情,合则聚不合则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事情双方可以协商,房子的首付如果是婚前男方出的,那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又何谈卖女儿呢?
房子的贷款部分可以婚后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这部分就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女方父母辛苦把女儿养大,现在嫁女儿想让男方出首付也是希望女儿婚后有地方住,这房子也是给小两口准备的,父母并沾不上便宜。结婚是两家人的事情,这个首付的问题还是要和男方家庭好好商量的。
男方家有这个能力也愿意出的话自然是好。如果不愿意或者能力不足的话,建议男女方家庭各出一部分,这部分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
结婚房子车子的事情还是要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处理的,如果因为这些影响了和气,婚后这事难免会成为彼此的心结,并不利于两个年轻人婚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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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话说的有问题啊,啥叫卖女儿。
一套房子的首付能抵得上养育了二十几年的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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