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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进行公证但还没过户,可以反悔吗?
合同,你的,卖方买房后进行公证但还没过户,可以反悔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买房后进行公证但还没过户,可以反悔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你既然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经过公证处公证,要反悔肯定是比较困难的。但也不是说绝对不可能,如果你特别喜欢你现在的房子或者有其它原因现在不愿意出卖,你可以和购房人商量,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一点钱都不想付出,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必须赔偿买房人的双倍定金,如果合同中除了双倍定金的返还,还有其他违约责任,你还必须履行。当然,这要看你们双方双方协商的结果。
如果对方对你的赔偿双倍定金和履行了违约责任仍然不认可,还是要求你吧房子卖给他。那他只能去法院起诉,这情况下对方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一般出现这种卖方毁约的情况,大部分都是因为其它原因拖延了过户时间,如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或者你们有一方房产证或者银行贷款不能按原来的计划完成,导致当时没能够过户。现在房价大涨,就会有人宁可违约也不愿意卖房,前几天不是还有开发商自己告自己不愿意按合同卖房的事情吗?
所以说,具体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办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决定,最好不要违约,否则,即使通过毁约在经济上得到了好处,也会给自己造成不良的影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问题写了不太清楚,买房后公证了什么?是赠房公证吗?如属赠房公证,且又未过过户,是可反悔的,但必须以新的公证形式推翻原赠与的意愿的公证。如果是买卖房屋后悔约,且尚未过户,那是卖买合同的反悔。你们公证了买卖房屋合同的内容,该合同内容里本身既包含了房屋的买卖,还包含了买卖悔约的惩处办法,所以悔约与公证没有冲突。你后悔了,当然可以,但毕竞是一次重大的交易而不是儿戏,所以要承担悔约的后果。如何承担?就按照你们已公证了的合同里面的约定的方式,交付对方悔约定金和买卖房屋造成的对方的实际损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买房只是一个权属的转移,办好了不动产转移登记就可以了,怎么还有过户的情况?你的问题不清楚。 公证的法定效力: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对公证的这一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所以不管什么事情,只要通过法定程序的公证了,就可以作为法院的直接证据或者法院直接执行,不存在反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赔钱就可以反悔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买房只是公证了,而没有过户,只要房产证本人反悔了,是可以不过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反悔,但是需要为你的反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可以反悔!必须可以反悔!把房款留下给原房东,房子就不用买了!让原房东一边凉快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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