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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蝙蝠侠那样超然司法之外的力量?真的是正义吗?
蝙蝠,正义,他的像蝙蝠侠那样超然司法之外的力量?真的是正义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像蝙蝠侠那样超然司法之外的力量?真的是正义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相对于法律,蝙蝠侠的所作所为究竟算不算正义?
我想从三个地方来说明一下,分别是蝙蝠侠本人的理念,小丑的理解,以及法律之下众人的想法。
他自己的故事:扭曲的起点
熟悉蝙蝠侠系列的读者都知道,十几年前犯罪巷的两声枪响,改变了布鲁斯韦恩的一生,面对散落一地的母亲的珍珠项链,尚还年幼的布鲁斯发誓,要铲除哥谭的罪恶,要化身为罪犯的噩梦,至此,孤独无助的布鲁斯韦恩消失了,一个哥谭罪犯的梦魇在此刻诞生。
以上表示蝙蝠侠的诞生,这似乎是众所周知的故事,我也是无数次在问答上提到过犯罪巷事件,但是提的多了,我自己也有一丝不解:当年的小布鲁斯,心中的火焰升腾而起之时,究竟是为何而有这样的想法?
我不认为小布鲁斯的出发点是正义,或者说,有哪个孩子面对这样的画面,心中爆发出的不是会愤怒呢?
没错,蝙蝠侠的出发点就是愤怒。
他仇恨犯罪,仇恨犯罪者,仇恨那些逍遥法外的恶徒。这很正常,这才是一个孩子面对这种情况最原始的情感。
他给自己定下铁律:永不杀人,实际上是为了防止自己变得和犯罪者一样,成为一个不停杀戮的疯子。他在成为英雄的道路上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师友,连他最信任的阿尔弗雷德也只是维持着让他不会失控。
这些推断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一段剧情:蝙蝠侠得到了一个名为莫比乌斯之椅的神器,那把椅子全知全能,这让蝙蝠侠开始利用椅子来做一些平时很困难的事情,其中一件就是:找到当年杀他父母的那个小贼。
当蝙蝠侠犹如神明一般降临到那个罪犯面前的时候,他的样子既不像端坐在莫比乌斯椅上的神明,也不像哥谭的罪恶克星蝙蝠侠,他扯下自己的面具,面容扭曲,恶狠狠的宣泄着自己多年的怒火。
在这里我没看到那个黑暗骑士,我只看到了那个为了愤怒而疯狂的小男孩。
对手口中的故事:疯狂的所为
那一天,蝙蝠侠又一次抓到了小丑,此时的小丑疯的比以往厉害:他打碎了蝙蝠女芭芭拉戈登的脊椎骨,抓走了戈登局长并拼命摧毁他的心智,被发现后一边逃跑一边发出扭曲的笑声,那笑声更加坚定了蝙蝠侠心中一个埋藏许久的想法。这个想法让他久违的收起了他的愤怒。
他制服了小丑,没有狠狠地殴打他,没有折断他的骨头,没有揍扁他的脸,连小丑都没想到,那个平日怒气冲冲的蝙蝠侠,此时居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们争斗够久了,这将永无宁日,我们必须中断这个轮回,否则这个轮回终将杀死我们中的一个,你病了,我可以治疗你,只要你同意就可以。”
小丑的回答却耐人寻味:“不好意思,我拒绝,不,已经太迟了……”
顿了片刻,他却笑了起来,不同于往日的丧心病狂,这次似乎是真的有什么可笑的东西一样,他给蝙蝠侠讲了一个笑话:
“知道吗?太好笑了,有两个疯子筹划逃出精神病院,他们决定从屋顶跑出去,屋顶另一段就是城里,城里就是他们的自由。”
“这两个家伙跑到了一个房顶边缘,他们犯了难:对面房顶太远了,他们没法过去。这时一个家伙提议:这样吧,我这里有一个手电筒,我把光照到对面,你就顺着这个光柱爬过去!”
“第二个疯子摇摇头:你当我傻吗?我可不会上你的当!等我爬到一半,你绝对会关掉手电筒让我掉下去的!”
“哈,哈,哈哈哈哈”
小丑一如既往的狂笑起来,不出他的预料,蝙蝠侠也开始发出笑声,最后这两个宿敌居然相对而视大笑起来,笑声在暴雨里久久回荡……
小丑的意思很明确,蝙蝠侠和自己一样,也是一个悲哀的疯子,只不过小丑为了毁灭而疯狂,蝙蝠侠则是为了他所谓的正义而疯狂,虽然出发点不同,但是推动他们的始终是疯狂。
这也是小丑钟情于蝙蝠侠的原因,相对其他英雄们来说,蝙蝠侠绝不是那种伟光正的英雄形象,用小丑的话来说就是:“哪个正常人会穿的像个蝙蝠?”这话里有半分嘲意,又有半分道理,他也非常喜欢和蝙蝠侠作对,也许在他看来,蝙蝠侠看起来沉默而自律,但是自己只要“轻轻一推”,他也会落入万丈深渊。
就像那两个越狱的疯子一样。
戈登口中的故事:秩序与原罪
上一段我用来举例的漫画是《致命玩笑》,其实致命玩笑里还有一个相当让人在意的地方:蝙蝠侠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戈登局长,此时的戈登局长的情况不太好:他的女儿被打断了脊椎骨,他本人被小丑抓了脱光了衣服游行,旁边的屏幕上不间断的播出自己女儿的裸照,此时的戈登收到了肉体和心灵上的双重折磨,但是面对这样的时刻,他的回答却让蝙蝠侠都有点吃惊:
“让法律制裁他,让他明白。”
“让他看看我们正常人是怎么做事的!”
此时的蝙蝠侠,小丑和戈登局长都经历过“难忘的一天”了,只可惜蝙蝠侠和小丑变成了两个极端的疯子,戈登局长却依旧遵守着最基本的法律底线,这里就能看出戈登局长的法律与蝙蝠侠的怒火绝不相同。
戈登也明白,在哥谭这个犯罪之城,法律几乎宛如一张白纸,地下的世界里罪犯们用拳头争取权利地位,金钱的另一面腐败官员们又在大肆勾结,就连严格来说已经属于非法行为的蝙蝠侠的活动,都被哥谭官方认可,甚至蝙蝠灯都可以大摇大摆地安装在城市之中……
戈登信奉的法律,究竟给谁看?
但这就是戈登与蝙蝠侠的不同,或者说哥谭的法律与蝙蝠侠的不同:法律能让戈登保持最大的理智,然而一个莫比乌斯之椅就让蝙蝠侠开始歇斯底里。
在这里的法律已经超越了它本身的意义,在哥谭,法律象征秩序,象征节制,象征哥谭最后的规则,众多罪犯们超越了规则,蝙蝠侠也为了他的正义超越了规则,但是只有戈登局长留在了规则之内,他明白蝙蝠侠可以成为罪恶的克星,但绝不会成为安定的象征……
因为蝙蝠侠给予罪恶绝望,戈登的法律给予善良希望。
明亮的大都会只拥有带来希望的超人,阴暗的哥谭才需要蝙蝠侠。
蝙蝠侠不是神明,不是仲裁者,不是审判者,他是终结罪恶的利刃,而非迎来希望的明灯。
没有蝙蝠侠的哥谭是混乱的哥谭,
拥有蝙蝠侠的哥谭是森严的哥谭,
依赖蝙蝠侠的哥谭是崩溃的哥谭,
不再需要蝙蝠侠的哥谭,才是最光明的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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