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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后,我们该给孩子留下什么?
孩子,我的,自己的10年后,我们该给孩子留下什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想开以后,我把孩子重新放在了一个跟我平等的他本该就在的地位上,我发现事实跟我以前所认为的刚好相反,不是我可以给予他东西,而是我可以从他那里得到我没有的,或者更准确来讲是本来有却又失去了的东西。
我不比别人能干,不比别人高尚,过得也不算快乐,每天都想着怎样占有别人怎样打败别人怎样追更美的女生掙更多的钱,我的生活并不愉快也不幸福,我的内心总是不满足的,而且我也清楚知道以自己的能力就算再过三四十年我的事业也不可能满足我的欲求。那怎么办?去抢银行去赚不法的钱?还是自怨自艾一辈子?
看看孩子吧,为什么他们拿着片树叶就可以玩一上午?为什么他们能够那么地无忧无虑?是他们无知,还是我们计较得太多?是他们还能靠我们养活所以少烦恼,还是我们想要的已经远超我们生存所需要的?可以思考一下。
再看看,为什么孩子能够问那么多为什么?为什么孩子能够有我们所想不到或者说不愿不屑去想的天马行空的灵感?为什么别人会说我们没有创造力?为什么就算有了灵感我们也不愿去深究?为什么总有人能想到我们没有想到的东西并以它们来赚钱?是因为他们智商特别高、性格特别坚毅吗?还是因为我们已经失去了天生就有的这种能力和耐性?当我们对孩子的提问感到不耐烦并咆哮着打断他们时是不是同时也在灭绝着我们的这种能力和耐性?这个也可以思考一下。
别人问我该怎样教育孩子,我不知道,但我可能会这样“陪伴”我的孩子:
当他有问题不懂时,我会选择陪他去知识海洋里让他自己去找答案;
当他满身伤痕、满腔委屈时,我会默默陪着他度过,他想说我就会倾听,他不想说我就不会过问,他想去闯荡了我就会退出他的生活,他不想去我也不会去强迫,我甚至会一直保障他的最低生活水平直到我死去;
当他难以抉择时,我会通过提问帮他理清自己的思路,再让他自己选择,无论我是否认为或者确定他会因为他的选择而受到伤害,我都不会给他下结论更不会命令他做我的选择,我会让他清清楚楚地记住他必须自己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自己去为自己的选择或者失误而负责。
那万一他走入歧途怎么办?万一他受到不可修复的伤害怎么办?
你能怎么办?你觉得你去控制他就可以避免走入歧途了吗?你觉得你去控制他就可以避免受到伤害了吗?还是说你觉得这样做了即便以后孩子出事了你也能安慰自己说:“我已经尽力了,是他没有听我的话。”?你怎么能确定不是因为你的干预才导致了某些悲剧的发生?
你所做的你认为是对他好的一切都不过是用来安慰、取悦你自己而已!
知识、教训必须是由本人自愿去实践、感悟、认可才能在心里根深蒂固,而不是通过不断地灌输。人生,是孩子自己的,不论是正途歧途、坦途陡途,都是他自己选择的,而且世上没有一个成功人士是没走过弯路、没经过挫折的,走了弯路、经受了挫折也并不意味着这人就废了。
你当然可以不认同我的说法,你当然可以按照你的想法来“爱护”你的孩子,但我想说的是,这种情感跟行为并不是人们口中所渲染的那么伟大而只是你个人的一种选择罢了,与你平时去购物喜欢买什么就买什么是同一性质的,不要继续用所谓的“父/母爱是伟大的”来自欺再去欺人。
你所谓的为孩子着想、想让子孙后代延续千秋万载的“爱”,不过是你想死后继续留在世上的意识深处肮脏、自私的“执念”而已,“真正的爱”是尊重他人,是成全他人。
当然了,这不等于叫你去放纵孩子,更不等于叫你去纵容、包庇孩子作恶。我前面说过,我不是“教育”孩子,而是“陪伴”孩子,不是让你对孩子不管不顾、不是让你以“放养”的名义来空时间去鬼混。在我看来,父母既不是“掌管生杀大权的封建君王”,也不是“灌输正确知识的老师教员”,而是一位“有着良好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的、亲和的顾问”。
“良好公民道德”意味着你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陪伴你的孩子成长,你不能允许你的孩子去触犯法律、去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当知道他违法作恶时你要马上去举报他而不是包庇他;“良好职业道德”意味着你是以服务他的态度来陪伴他,他需要你你就要竭尽所能去帮助他,他不需要你你就不要去干涉他,“以顾客为上帝”这一名言在亲子关系中可以解释为“以孩子为上帝”,当然就像你不会无条件服务你的顾客,你同样也不是无条件服务你的孩子;“亲和”意味着你必须尽量保持你对孩子的尊重、礼貌和善意,你应该不会像打断孩子提问一样打断你的VIP顾客的提问,难道你的亲生孩子还比不上你的VIP顾客?
这么一看,是不是觉得为人父母太艰难、太辛苦了?可是,谁又告诉你为人父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人父母在我看来是全天下第一困难、复杂,同时也是伟大的事。
创造新生命,甚至某程度上可以把控新生命的一生,这种事情恐怕是神话里的全能的神才有能力跟资格去做,怎么可能容易?把这件事情想得容易、说得容易的人,恐怕都不曾有过对生命的敬畏,这种对生命的轻视和不敬就是违法犯罪的原始种子,也是人类社会自相残杀的乱源所在。
人们常说,“父母是伟大的”。父母为什么会被认为是伟大的?因为他们任劳任怨,因为他们只求付出不求回报,因为他们燃烧自己只为了成全一个新生命在世上绽放他独一无二的光彩。只有这样的父母才配得上“伟大”二字,他们就像上古传说中的女娲、耶稣一样,他们以一介凡人肉躯去做神(或者说是至善存在)才会、才愿去做的事,人身神性、凡胎佛心,这才是、才应该是“伟大的父母”。
而我们中国的某些父母、某些人,把创造新生命说成“生个孩子来玩玩”;某些人,连自己的生活都顾不好,明知道自己的资金、学识、心智都不足以生好养好一个新生命,却偏偏要学着别人去生;某些人,生孩子不是为了成全别人,而是为了制造一个“投资工具”,为了日后养老而生孩子,好听点叫对孩子有养育之恩,难听点叫“市恩”,初衷是打算在未来收回成本利息的,理所当然的有些人能如愿有些不能,毕竟“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嘛。
既然为人父母应该是一种纯粹的利他却不能利己的行为,那我们为什么要去做呢?我们做这件事有什么意义呢?
意义是有的。人生是一场修行,生、育孩子也是一场修行。我们从“这是我的种”、“这是我们的爱情结晶”进化到“孩子,我们可以做朋友”、“孩子,我们可以平等地对话”,我们从单纯把孩子当作我们的私有物品过渡到了解孩子有自我意识、自我尊严和独立人格,孩子成为了一个归属于我们却又独立于我们的特殊存在。我们对他的行为,不管其中自私的因素占有多大比重,总归还是有非利己的利他意识存在。简单来讲就是我们的思想行为从单纯的利己,在生、育孩子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到利己且利他。
当我们看破种种“孩子是我们的XXXX”的表象,清楚意识到孩子就是孩子自己,而不是附属于任何主体的独立存在时,我们就可以把他当成一个跟路人没什么分别的人,顶多就是一个比较要好的路人。那么我们在这种认知下再对他实行的利他行为就是一种完全的利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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