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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钢厂女职工意外掉进铲斗,被送进高温矿渣中不幸身亡,应该如何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
铲车,工作,司机柳州一钢厂女职工意外掉进铲斗,被送进高温矿渣中不幸身亡,应该如何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2月24日消息,24日凌晨2时许,在柳钢厂区转炉厂冶三车间门前路段,从车间出来的矿渣货车被一辆单车挡道。司机下车查看,却没有见到骑车人,于是通知厂区保卫人员四处寻找。
凌晨3时许,大家竟在矿渣货车内发现了一名女子,不幸的是,其已身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能怎么避免?最好实现机械化操作,这样就不会发生人员伤亡的意外了。问题是成本太高,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如果都能按照操作规范来各司其职,应该说,也不会发生那么严重的事故。人的感觉无非五感,视听嗅触味,后三种太近了,只能依靠前两种,但是都有局限性,工地太嘈杂,听觉基本无法区分。所以视觉上的安全灯一定要做到认真对待和令行禁止。具体怎么设计,那就是具体问题了。像现在锯木头的锯子,已经可以做到人手靠得太近,就停止运作了。以后每个岗位都可以设置一盏灯,需要人人都在岗位上,灯全亮,才可以正常开工。当然,这种想法也太不切实际了,因为利益和经济效益、人性等,现实中,都是轻伤不下火线,带病上岗的,无论机器和人,举个例子,道路运输超载问题。行了,我就抛砖引玉一下而已,不吐槽了。
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千山之中取他山之石,月照之下明他人之路,没有花哨的图片,只有简练的文字,请记住我,我叫月隐千山照暮雪。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主要的,还是操作流程不规范,大多数工伤和工亡事件,都是由于死者操作流程不规范造成的。
这个没在钢厂呆过的人是不了解这里面的事情的。现在的钢厂,防护栏,防护网,警告牌带不都是。只要按照流程工作,除非机器出故障或者因为第三方的失误,一般纯粹因为设备或者工作条件造成死亡的少之又少,
我父母就是国有特大型钢厂的退休工人,从小到大听说的,见过的事故太多了。
例如,冬天工作棉服没有拉好拉锁,被冷轧机给带进去的,手套没带特种工作手套,被电死的,硫酸池边上,一边下料边聊天,直接掉进去的,钳工维修行车轨道,没有悬挂维修警示牌,被行车挤死的,炼钢工人,下班不过天桥,直接从倒水沟迈过去,掉钢水里面烧的连渣也不剩的等等太多了。全部都是个人违章操作造成的。
俗话说得好,工作千日好,出事就一秒。还是抓好工作操作流程的工作。
当然也有可能是设施设备老话造成的工伤工亡,但是现在的企业不是几十年前了,各种设备开始更加的精细化,操作人员越来越少。相对出事的几率小了很多。
逝者已矣。只能说,千万小心工作。一个人没了,全家人伤心缓不过劲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首先对女职工的不幸表示痛心,愿这种事故永不发生。从这起事故,能看出钢厂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深夜作业,灯光昏暗,铲车司机疲劳,铲车司机思想不集中是一个因素。象这种大型机械作业,白天必须要有醒目的安全标示,晚上必须要有安全隔离带。这是主因,对本厂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缺失,女职工凌晨下班,疲惫不堪,急急从作业机械前过,是安全意识淡薄,正是钢厂平时安全教育的缺失,吸取血淋淋的教训吧,生命大于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不是这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铲斗车与自行车能够在车间或者运输通道出现并行的情况本就不合理不合规而且不合法。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女工安全意识淡薄,铲斗车司机注意力不集中,甚至在发现自行车后还没有紧急停车查看,没有报告班组长就继续施工,最终导致不幸发生。这样的事故可以说是人祸,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当地安监局、省市县区安全生产负责人都应该反思、追责,以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最后逝者安息,生者足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用讲。肯定是柳钢。
以前在柳钢工作,有的在监控里面挨机器压断半只脚。有的搅进传送带。
还有跟铁水融再一起的。
反正柳钢工伤死大每年都有。
柳钢医院最有明的是烧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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