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面对拆迁,怎样才能拿到最多补偿?
补助费,补偿费,土地面对拆迁,怎样才能拿到最多补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面对拆迁,怎样才能拿到最多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首先,了解拆迁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打仗讲究知己知彼,拆迁也是一样。弄清楚谁是拆迁主体,拆迁的原因是什么,拆迁规划的项目是什么,相关部门下发了哪些重要文件,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维护被拆迁农民自己的权益。实践中有很多拆迁人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因为老百姓不了解相应的法律所以通常会比较懈怠,不能及时做出决定。
一般来说,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至于拆迁的重要文件,主要是说有些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
其次,想要拿补偿就得知道相应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最后,一旦遇到征收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老百姓得学会及时采取正确的方式维权。之所以说及时,是因为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一旦过了相应的维权期限后悔就来不及了。有一些老百姓虽然权利意识很强,但是往往过于激动以至于采取了不适当的方法让情况变得更糟。所以想多拿拆迁补偿,正确的维权方式才是保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依法维护权益,据理力争,通过法律程序确保不被强拆,抓住征收补偿及决定违法之等等,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这个是比较专业的事情,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孙悟空能吧,再能也逃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