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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资入股同一公司,但只有一个人能与公司签合同,怎么做才能保障另一个人的权益?
股东,股权,协议两人合资入股同一公司,但只有一个人能与公司签合同,怎么做才能保障另一个人的权益?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两人合资入股公司一部分股权。只有一个人与公司签股权,如何做能保障另一个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相对较好的办法是两人之间签订《股权代持协议》。
约定你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出资的金额,利润分配后多久转给你,相应的违法责任等等。
一般情况下,股权代持协议在签订者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对目标公司不一定有拘束力。由于公司具有资合性和人和性,它是资本和人的结合。合伙人之间基于相互信任,一起做一个事业。
因为你的股份是别人代持的,从法律上来说,你是一个隐名股东。如果你想成为一个显名股东,变成工商登记的,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股东。需要一半以上的股东(按人头算而非股权比例算)同意(包括在你之后加入的股东)。所以难度还是非常大的。
如果代持的股东转让了你的股权,在受让人非恶意的情况下,转让协议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你只有直接找对方要求赔偿,而无法要回你的股权。
综上,一般情况下,不要签代持协议,除非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需要股权代持协议的,可以找我要范本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人合资入股公司一部分股权,只有一个人与公司签股权,我的理解是与公司签股权的这个人名字在工商注册登记,另一个人从股东名册、章程、法律上来看,与公司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另一个人的投资,实质上是以隐名股东的形式,其股权由与公司签约的人代持。
如何约束两人间的权利义务,这个主要是双方通过签署书面协议(比如股权代持协议)来进行,协议中约定两人之间关于分红、股权比例等相关权利和义务。为保障这个协议的执行,这个书面协议最好公证一下。但这个协议只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公司资本运作,比如上市或三板,是不允许代持的。若不上市,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由隐名股东转为显名股东也要经过目前显名股东同意的。
协议是约束君子的,但也不能忽视道德风险的存在。因为不确定的因素,比如利益,可能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尽管协议存在,但维权之路也让人不轻松啊。尽管通过维权最后拿到相应的利益,但维权的个中滋味,只有经历才能亲身体会啊。
不建议隐名投资,除非这个人是不被法律、法规、行业、单位允许的成为记名股东的那个人,而这个人又非常想投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在购买股权前后确定如下几项事宜:
一、双方出资的数额多少。比如双方是对等出钱,还是一人多出,一人少出。渠道、信息算不算入股要素?若算入股要素,可以算几成。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公正。
二、股权分配方案。平分股权,或者考虑其他因素,按照其他比例分配。形成书面资料,签字、公正。
三、股权购得以后,两人各执一份并进行公正,避免不必要纠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即无法签合同的人与签合同的人签订书面约定,以该能与公司签订合同的人的名义代另一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但股权代持协议有一定的风险,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约定代持人的义务,一旦随意处置代持股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提前让公司内部其他股东知晓,代持的情况,最好有书面的签字确认,以便后续实际股东想要或具备条件显明后,获得足够数目的认可票数。
3)尽可能的参与实际经营,在一些经营的决议上保有签名,以便后续出现纠纷时,可以据此维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另外私下签订好协议就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人合资入股同一公司,但只有一个人能与公司签合同,未签合同的一方属于实际投资人和隐名股东。不管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或出于其他原因,隐名股东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都不会有记载。也不能享受其权利。
怎样才能保障未签股权合同的一方的权益呢?此时隐名股东只能基于委托协议或代持协议来维护股东的权益了。所以最重要的权益维护依据是“协议”,最大的风险也是“协议”。在我国现阶段,这协议依法还是应当予以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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