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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翟天临犯错了应该被原谅,该原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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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众真正关注的不是翟天临本人, 而是教育公平以及中国高等教育领域普遍存在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社会阶层渐趋固化,有钱有势子弟轻松的优先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整个社会的马太效应突显,寒门子弟上升路径窄少且艰难。
封建社会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这句如今读来还是那么令人心驰神往,为社会广大底层人留有了一扇希望之门吧,即使是在封建社会,都也是对科场舞弊处罚极为严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47-3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有人认为翟天临只是一个年轻人,也只是一个演员,就犯了这么一个错,而且已经道歉了,怎么不可以原谅呢?那么,且看下文分解我是为什么不愿意原谅他的。
第一个是关于“犯错与犯罪”、“道歉与处罚”的认定。
人们日常言行都有规范,通常这些规范或显性或隐性的包含在“情、理、法”之中。犯错不一定犯罪,更多的是伤害他人的情感,进而道歉而已,尚达不到需要处罚的程度。
诸于这种“学历造假”,作为个人,道德层级上的越线成分更重。如果不去深究,原谅与否也是看大家各自喜欢了。至少,作为普通观众,对于一个演员也没有什么真情实感,最多也就是看看他的表演罢了!那么,这个演员的道德素养,似乎也不影响啥的。
但是,作为监管单位、涉及此事此人的学术单位,就不能随便原谅谁了!演员属于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其个人品行、道德水平直接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不良行为呈现在大众关注视野中,很可能被各种放大,负面影响将对大家的三观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整个社会体系,如果容忍这种“学历造假”与“学术造假”蔓延下去,整个教育公平、社会诚信将无从谈起。那么现在,各位有社会责任感的条友,你们真能原谅这种事情吗?
另外,还有关于“抄袭与借鉴”、“创作与创新”的区别。
如果一篇文章,大量内容都是照抄别人的内容,甚至于精髓思想都直接照搬,那么这篇文章还能算是自己的吗?这就是“抄袭”,在学术界尤其令人不齿。而“借鉴”则仅在方式、方法、形式上作为参考,精髓思想还是自己的,这是可以被大家接受的。
一个低龄学生平时写作文,如果“抄袭”他人作品,只要不是太夸张的大面积照搬,我认为是可以理解并勉强接受的,至少还有加强学习进而改进的机会。但是,作为高等教育中的“博士”甚至“博士后”这种学历认证,还在“抄袭”他人的作品、成果,这情节还能等同来看么?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能明白翟天临此类“学历造假”与“学术造假”的情节严重性罢。这可不能拿来跟我们小时候“借鉴”老师的观点写作文一并讨论。那么现在,各位有社会责任感的条友,你们还能原谅这种事情吗?
以上仅个人观点,供参考。欢迎留言讨论或点赞鼓励,谢谢!(本文原创,网络取图,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原谅了就天理不容!一个误国误民的戏子!普天同庆祝贺翟天临成功下课永久封杀,顺带把院长搞个00后做老婆也挖出来!一个没有学术价值的小丑,一个没有师德的老鬼居然是北大的领导!误国误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犯错:言行违背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德。
2原谅:对过错的宽容。
3突破道德底线的犯错是犯法。
4对原谅的主体伤害小、谅的主体足够强大、犯错的人有良好的态度和行为,可以原谅 。我认为这个主体应该是保证公平的法律和制度。
5无原则的宽容是纵容。
6学位教育背景是可以变现为现实的利益的。
7你身边没有不知大学校门朝哪开的硕士毕业生吗?
8学术领域、校园是象牙塔,不应该是大染缸。
9如果阶级和阶层客观存在,特权就应该受法律和制度的限制。
10改户口、萝卜招聘、改成绩……是伤害公平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极其严重错误甚至是违法行为。
11翟天临是事件如果能够促进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建设,应记大功一件,因为他间接的为无权无钱无背景的三无人员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12如果一个人不犯法,很难剥夺他的既得利益。
13翟天临不会靠自己的力量一路绿灯走到现在。
14翟天临事件不是他个人的孤立事件,事件正在调查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选择原谅,翟必须接授处理,吸取教训,重新开始。在中国,文凭、学历、论文造假,翟不算第一人,若不是他张狂,和其它人一样低调,还不是万事大吉,毁灭一个翟很容易,但如何把此类造假事件彻底杜绝,让中国教育、学术走上正道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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