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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诗评家说七律拗格是固定格式里艺术生命力变化的体现,应该另当别论,对此你怎么看?
仄声,平仄,律诗有诗评家说七律拗格是固定格式里艺术生命力变化的体现,应该另当别论,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3)一拗双救 同时对句相救。例如苏轼《新城道中》“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出句第五位“竹”仄声拗、对句第三位“自”仄声拗,作者在对句第五位将该用仄声字的时候换用平声字“沙”,这样既救了出句的拗,又救了本句的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铅华来答,必属精华!
诗歌是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一颗璀璨的明星,其中格律诗是在总结唐初时期一些古体诗而形成的近体诗。主要有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少有六言诗。其中都各有关联,铅华简单分析一下:
拗格是什么?
绝句为四句,律诗为八句,可以简单认为,律诗=2绝句。它们都是通过律句来组成,律句根据平仄关系分为四种,“平起平收”式、“平起仄收”式、“仄起平收”式、“仄起仄收”式。可以理解为,诗每一句都是这四种方式之一。只是它们之间有一些规范而已。把绝句看作律诗的一半,在律诗中,每一联两句,平仄关系为:联间用“粘”,联内用“对”。
拗格就是,诗句中的某一句的平仄,没有完全按照律句的标准形式来安排,则称为拗格,意思就是拗口,不顺口。
对于“固定格式里艺术生命力变化的体现”,这个有些牵强。
为什么铅华这么说?因为铅华觉得,这评价有些过誉。毕竟大家约定俗成就要按照律句标准来,可往往出现了不按照标准的形式,且对其大加赞赏,这未免太牵强。能这样称,是否有些“鲁迅家的枣树”的嫌疑。若是这拗格是一般的诗句,还会这么称为它“艺术生命力变化的体现”吗?
对于拗格的“救”。
其实,对于有拗格的句子,历代贤人还整理出了“救”,也就是对拗格进行一种变化,来弥补其平仄的不足,比如“一拗三救”、“三拗五救”、“五六互换”自救,还有“上下句救拗”等等,以此来增加声调,达到韵律的协调。这种方式,有些“亡羊补牢”的意味儿。
对于拗格及其“救”的看法。
铅华认为,不论是拗格还是变体,我们普通读者,只当其为文学作品即可,只要脍炙人口,我们不能过誉,也不能贬损。因为古时候,诗词是用来唱的,特别讲求韵律,而如今我们学习,就是个文学作品,加上古时候读音与现在读音变化很大,那时候通顺的句子,现在读来也会拗口。
但对于诗词研究者,或者音韵研究者,就要深究其原因。但铅华认为,还是认识即可,没有必要过分揄扬,也没有必要过分纠葛。把拗格说得这么美,又有什么意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格律诗,是在总结唐诗规律基础之上形成的一种精典近体诗,主要由五言绝句、五诗律诗,七言绝句、七言律诗组成。其基本规范有四种格式。简单讲就是:平起平时,平起仄收,仄起平收,仄起仄收。它的基本要求是,一韵到底,平仄相对,律诗的3、4和5、6句还要各自对仗等等。
拗格,是指不按照格律诗的平仄规范写出的不通顺的句式,这是格律诗所忌讳的现象,一般可通过拗救来弥补。如“一拗三救”、“三拗五救”、“五六互换”自救,还有“上下句救拗”等,从而避免拗格损害了格律诗的声调韵味。而把拗格说成是诗的生命和活力所在,完全是对格律诗艺术的一种歪曲,也是“文字沧白”下无可奈何一种自我解脱。
当然,不排除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下,拗格存在的一定“合理性”,它可以“超越规范”来完成主体意境的表达,比如《黄鹤楼》和其它一些特殊的名句。但是,这些毕竞是“凤毛麟角”的偶然现象,也是大师级人物笔下“炉火纯青”的自然产物,而绝非随便可以提倡的东西。
总之,学格律诗,还是从规范做起,不要轻易拿名人笔下的几个拗句来放纵自已,否则,一定是不负责任的,是不会真正学到格律诗的精髓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心趣之中,规则共存。诗之心趣心之行!自然之道,无所之规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抝格的抝救和抝可不救句,是律诗绝句所允许的,除了给人以格调高古外,还有一种好处,就是给诗人在造句上有更多的自由。
凡合于平仄规则的句式,叫做律句,不合于平仄规则的叫做抝句。诗人对于抝句,往往用”救”,抝而能救,就不为病,抝救的句子,可以和律句同时用在一首律诗或绝句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不起,这个问题超出本人知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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