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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十年前卖房给城里亲戚,如今因拆迁又反悔,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如何判?
买卖,房子,情况村民十年前卖房给城里亲戚,如今因拆迁又反悔,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如何判?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村民十年前卖房给城里亲戚,如今因拆迁又反悔,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如何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遇到拆迁的问题上,好多人都会为了利益反目成仇,打得不可开交,即使是朋友亲人有时也免不了如此。像题主说的10年前,将农房卖给了城里的亲戚,如今又反悔,想要获得拆迁款,如果暂且把感情放一边,从法律上来讲,房子应该如何判呢?
先来说下对原卖主有利的一种情况。就是这个城里亲戚,他户口是城里的,而不是农村的,并且不是本村的人,尽管把房子卖给了他,但是肯定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是说房产证上还是原来的房产所有人,现在的这个城里亲戚只是在这里居住罢了。这种情况下遇到了拆迁,只要足够不要脸,豁上脸皮去争,根据总赔偿款多少能争些回来,比如说赔偿了六七十万的农房,差不多能判回个十万八万的,这个法院也不能直接判,要有买卖双方共同协议。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没过户,只要你去争,总能要回点钱来。
再来说一下另一种情况就是,亲戚虽然说在城里居住,但是还是农村户口,是本村的村民,并且只拥有买的这一处农房,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一旦办理过户,别说是10年前了,就算10天前,这个房子也跟原卖主没有任何关系了。遇到拆迁赔偿时,不用去法院,也没必要争抢,这处农房已经完完全全的属于城里亲戚的了,原房主一分钱也分不到。
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这种情况还真是不少见。买卖的时候都说的好好的,协议也签了,钱也拿了,但是到头来遇到拆迁时,眼却红了,总想着能分些钱。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小编觉得做事也不能太唯利是图,如果为了拆迁之后获得巨额赔偿款,那就干脆别卖房。既然当时觉得无用,把农房卖给了别人,那就别总想着再捞一把,毕竟都是亲戚,没必要非要闹的脸红脖子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卖房给城里人遇到拆迁又去把房要回的情况已经出现过不少了,给人第一感觉就是卖房的人太无耻了,卖出去的房子怎么能又要回来,买房的人不用说肯定是更加气愤。不过气愤归气愤,最终法院判下来房子还是得还回去,只能怪自己当初买了不该买的房子。
农村的自建房是不能像外面商品房那样随意买卖的,城里人去买这类房子本身就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你买来根本就过不了户也就得不到法律方面的保障,只能得到对方的口头承诺或一份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就算你够能耐把房子过了户我觉得也不保险,因为办过户的过程中肯定有问题,只要对方有心把房子要回去,你很可能还是保不住房子。
我这有些人就喜欢买这类房子(农民的房子、小产权房等),因为这些房子比较便宜,比旁边商品房差不多要少一半的钱。买的时候说过5、6年就可以办房产证,现在很多住了十来年了还是拿不到,其实可能根本就拿不到那样说应该是害怕别人不敢买。买这类房子就要看见卖家人品了,大部分人应该不会在拆迁的时候跑去把房子弄回来,不过难保不会有那种见利忘义的人存在(已经报道过一些了)。
合法取得的房产证才能保障你对房屋的权益,既然房屋的买卖本就是不合法的自然就过不了户拿不到房产证。让法院判决应该就是买卖无效房子归卖房人,买房人拿相应的补偿吧,总体来说应该还是买房的人吃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随着农村环境的改善,资本下乡将越来越多,农房买卖纠纷还将逐年增加。作为一名基层的村建国土从业者,分析该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提醒后来者很有必要。
从提问描述的情况来看,卖方虽然在道义与诚信方面有所欠妥,但法院的判理主要取决于合同是否有效,最佳的解决渠道应是双方协商。
一、问题的核心为农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性。该农房买卖纠纷,既然要上升到法律层面,那么该问题的焦点应是十年前的买卖合同(或协议)是否有效。但提问中未说明,那么有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农房买卖转让有效的情况。若买方为农村户口(居住在城里的,不一定都是城镇户口,这些年越来越多的农村人买了商品房进城居住,但保留农村户口),且户口属于被买卖的农房所在农村集体组织(这里主要是指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是同一个社不是关键,因在同一个村里各农户之间农房可以转让并过户),并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该农房买卖转让有效。
(二)农房买卖转让无效的情况。若买方为城镇户口或为被买卖的农房所在村之外的农村户口,或不符合一户一宅,该农房买卖转让行为无效。
二、该农房买卖纠纷的解决情况预测。就笔者工作之中接触到的同类案例,以及咨询律师后,综合分析,有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解决情况:
(一)买卖有效,卖方无理又无效。若非得经过法院审理,卖方既输官司,又输道理。
(二)买卖无效,双方均有责任。双方在买卖之前都有责任咨询了解农房买卖转让的相关政策,都应知晓在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交易、会有怎样的风险。因而,出现买卖无效的情况,买卖双方都有过错,都存在责任。那么,解决的途径由好及次,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当年的买卖合同或协议中,对拆迁补偿等特殊情况有约定条款,双方可按约定条款进行协商解决。
(2)如当年的买卖合同或协议中,未对拆迁补偿等特殊情况进行约定,因经济发展和拆迁可能导致该农房增值,双方可就原购买款和增值部分进行协商解决。
(3)若诉诸法院,法院可能会先按上列第一、第二条的情况组织双方调解。如调解无果,进而判决,买方如提出退还购买房款、对农房增值部分进行适当补偿,仍会得到法院部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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