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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遛狗不栓狗绳的行为,你怎么看?
狗狗,养狗,主人对于遛狗不栓狗绳的行为,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素质的提高,一靠教,二靠法,三靠罚,三者中教育作用最小,不痛不痒的法,作用也不大,最有效的还是罚,当然无感罚也无效,要有感罚,罚必痛……。
对高素质者,不用教,知道居民区养狗,不可能不扰民、不威胁人,想养也不会养;对素质不高者,我喜欢,我爱好,想养就养,不考虑对邻居的影响、威胁……;素质低下者,老孑天下第一,想养就养,不想养就不养,大狗、小狗、兇猛狗都喜欢养,是我的“权利”……谁也无权干涉,如有人指出,狗不要在草坪,路上拉屎,不打人,骂几句已是客气的了……还会强词夺理,会以人也拉屎……,狗叫,小孩也哭,你禁狗,他禁小孩……。
养狗不牵,要解决难吗?
我认为一点不难: 只要立一条:无人牵管的狗(包括散养狗、流浪狗)一律视为狗主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的无主狗(因无主,被车轧死,车主无责,不必报警,也没有所谓“交通肇事”之类的混乱执法现象……)。
不牵狗作狗主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的无主狗,是有理由的,狗不是一般财产,不像一堆西瓜,不会伤人咬人,传狂犬病……而狗是对人尤其是孩子、孕妇、老人有极强攻击性的危险动物,离开狗主人的控制是能咬人、咬死人、传狂犬病的非常危险的野獸,为了人的安全必须捕捉没收,如仍视为财产是不科学的,是严重偏离以人为本,保护了养狗人的利益,而剥夺了被威胁、伤害者的利益、权利,因此离开狗主人的控制的狗视为弃权无主狗是有法理基礎的……。
不牵狗,散养狗、流浪狗,因无主,由公安城管一律捕捉没收,甚至个人以先发现先占有为秩占为私有。
找到不牵狗的狗主人者,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判处,如果伤人,按伤残等级判刑,咬死人,一命抵一命判……。
狗伤人,民事赔偿,最少以医疗费十倍赔偿,再加痛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如果这样,还须要提倡文明养狗吗?如果是这样,遛狗牵与不牵还要人教育吗?如果是这样,有人请狗主人遛狗不牵,狗主人能听你的吗?,真的不牵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表明我的态度,遛狗必须牵绳。
一、为自己的爱宠负责,必须牵绳;大多数铲屎官都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家的狗子很乖的,不会乱跑更不会乱咬人,殊不知公狗碰到发情的母狗时是不可控的,一眨眼就没了。等狗子疯够了又找不到主人了,在这期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被车撞了、惊吓到怕狗的路人、和别的狗打架被咬伤或咬死了、甚至从此沦落为流浪狗。铲屎官非得等意外发生再懊悔不迭,甚至痛哭流涕。
二、为自己负责。大多数铲屎官养狗子之初是因为爱狗,百般疼爱胜似亲人,总以为牵着绳遛狗狗子玩得不尽兴。等狗狗惹出麻烦来又恨不得马上就把狗子一脚踹死。让自己陷于麻烦不说,还有经济损失,生活也不再因为爱宠开心愉悦了。
三、为别人负责。生而为人要有一定担当,你不是一个人活在这世上。你的周围不是所有人都爱狗,他们可能害怕狗。如果你牵着绳遛狗,就给了他们一些安全感。进电梯你拉紧牵引绳,不仅彰显了你的素质,也保护了周围的的人。
总之,遛狗牵绳理所应当。如果你真的爱狗,就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合格的铲屎官,让那些不了解狗子的人们消除误解,让我们的狗狗多一些生存的空间,善待每一条生命,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鄙视狗出户不牵绳的行为,牵引绳,对别人是安全绳,对狗是生命绳,连这最起码的养犬知识都不懂不尊重,养什么狗?养什么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提起狗,我的心不由得一阵紧张,好像空气就要凝固了一样,憋屈!事情是这样的,农村有大集去逛逛是不错的选择。走到半路突遇五只大狗在前方游荡,老伴瞬间精神紧张起来。我的两耳朵里好像钻进了几个知了,吱吱的叫个不停。不去了,打道回府。我们立即转身往回走,说得容易,做之难。那里走,只见一狗领头四狗紧跟其后,追来了。我赶紧安慰老伴不要怕,不要看狗,不要跑,原地不动只看我。我急忙蹲下身体顺手检起地上的石子,撅起屁股弯着腰,在地上画大圆圈,我不慌不忙的画,侧目看狗的势态,还好狗停止前进啦!我一阵窃喜,瞬间精气神来了,又画了俩个大圈,然后,悄悄的对老伴说,你不要动声色跟在我的屁股后面走,别回头!待我们走到一个拐弯处,我偸偷的向狗瞄一眼,它们还在原地开会猜想呢!我们完好无损的从狗嘴边上,脱身啦!看到这里,您不为我们的逃跑庆幸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特殊情况下,遛狗是应该使用牵引绳的,安全起见,对大家都好,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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