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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遛狗不栓狗绳的行为,你怎么看?
狗狗,养狗,主人对于遛狗不栓狗绳的行为,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对于遛狗不栓狗绳的行为,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遛狗不用牵引绳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你养狗只能说明你喜欢,不能代表别人也喜欢,你养狗说狗狗不会咬人,它咬的不是你不代表它不咬别人,我之前也养过狗狗,虽然只是几斤的小狗,但我每次都会带牵引绳,会带垃圾袋,因为小区里有老人有孩子,也有怕狗狗的人,万一吓到他们怎么办,同在一小区生活,不能因为我们个人的喜好而影响打扰到别人的生活,不反对养狗,但一定要做到文明养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过年的,提这问题,题主是心术之正之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此事首先是很悲哀,政府有关部门连一个养狗不养狗的事都管不好,还能指望什么呢?其次是遛狗不栓绳只能说明养狗人的素质很低,目中没有他人利益,只有自己的乐趣,这种人不可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遛狗栓绳应该列入文明养犬最基本的要求,因为遛狗栓绳不仅可以有效防止狗狗对人的攻击,同时也可以防止狗狗乱跑,在车来车往的城市中保证狗狗的安全,最重要的是遛狗栓绳能体现出狗狗主人尊重他人的人身安全,反过来在他人眼中狗狗主人也是一个负责任的饲养者。
遛狗栓绳对饲养者和非饲养者都是负责任的,对双方都有利的,是一个双赢的行为。
我是宠物新生活,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点赞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过年的,提这问题,题主是心术之正之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仅提倡文明养狗,就能解决遛狗不牵的问题,是缺乏管理常识,不了解养狗人的国情、素质,是对我国养狗人的素质高估的表现。
素质的提高,一靠教,二靠法,三靠罚,三者中教育作用最小,不痛不痒的法,作用也不大,最有效的还是罚,当然无感罚也无效,要有感罚,罚必痛……。
对高素质者,不用教,知道居民区养狗,不可能不扰民、不威胁人,想养也不会养;对素质不高者,我喜欢,我爱好,想养就养,不考虑对邻居的影响、威胁……;素质低下者,老孑天下第一,想养就养,不想养就不养,大狗、小狗、兇猛狗都喜欢养,是我的“权利”……谁也无权干涉,如有人指出,狗不要在草坪,路上拉屎,不打人,骂几句已是客气的了……还会强词夺理,会以人也拉屎……,狗叫,小孩也哭,你禁狗,他禁小孩……。
养狗不牵,要解决难吗?
我认为一点不难: 只要立一条:无人牵管的狗(包括散养狗、流浪狗)一律视为狗主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的无主狗(因无主,被车轧死,车主无责,不必报警,也没有所谓“交通肇事”之类的混乱执法现象……)。
不牵狗作狗主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的无主狗,是有理由的,狗不是一般财产,不像一堆西瓜,不会伤人咬人,传狂犬病……而狗是对人尤其是孩子、孕妇、老人有极强攻击性的危险动物,离开狗主人的控制是能咬人、咬死人、传狂犬病的非常危险的野獸,为了人的安全必须捕捉没收,如仍视为财产是不科学的,是严重偏离以人为本,保护了养狗人的利益,而剥夺了被威胁、伤害者的利益、权利,因此离开狗主人的控制的狗视为弃权无主狗是有法理基礎的……。
不牵狗,散养狗、流浪狗,因无主,由公安城管一律捕捉没收,甚至个人以先发现先占有为秩占为私有。
找到不牵狗的狗主人者,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判处,如果伤人,按伤残等级判刑,咬死人,一命抵一命判……。
狗伤人,民事赔偿,最少以医疗费十倍赔偿,再加痛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如果这样,还须要提倡文明养狗吗?如果是这样,遛狗牵与不牵还要人教育吗?如果是这样,有人请狗主人遛狗不牵,狗主人能听你的吗?,真的不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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