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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你对律师这个职业怎么看?
律师,职业,法律当今社会,你对律师这个职业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无论是律师还是公证处的公证员都是法律工作者。但是当今社会,不管医生、教师,还是律师、公证员等,都已经改变了他们的职业性质,在向钱看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在利益的驱使下,都不同程度地变成了“商人”,忘记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十亿人民十亿商”,追求利益使人变成了的金钱的奴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一个行业像律师这样毁誉参半!因为任何一个案件,都是有输有赢,赢者夸律师,输者骂律师!也没有一个行业像律师这样深入到你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家庭纠纷,大到公司经营、重大投资!所以,请善待律师,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用上!
如果你想质美价廉,那是选商品,不是选律师;如果你认为律师无用,那是你付出的代价不够沉重,一件小事,如果将决定你的生死,相信你不敢自己做主,必须有律师为你背书。所以,请尊重我们,关键时刻能救你于水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这两天写了两遍关于常尧案的文章,一篇问答,一篇图文,关于律师的讨论,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误解很深。
为什么用这个词呢?我觉得普遍的社会大众,对于律师这个职业存在很深的误解。请过律师的,由于遭受过法律低端服务,认为不值或者没有效果,至今耿耿于怀;没有请过律师的,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众多无良律师的低素质表现,再加上以讹传讹,以及自己的主观艺术加工,更加把律师这个职业妖魔化了。
低端法律服务、低素质的表现,造成了社会上诸如“律师就是诉棍”、“纯粹为了钱”、“吃完原告吃被告”的反面看法。
下面我从律师职业存在的必要性、律师的收费以及律师的基本素质三个方面来具体探讨:
关于律师的存在必要性
影视剧里既有英美法系中披着发套、身穿律师袍的高大律师形象,又有九品芝麻官中典型的诉棍方唐镜的卑劣形象。
褒贬不一。
在有些案件中,例如民事案件,当事人发现聘请的律师发挥的作用不大,请了律师却败诉了;在刑事辩护中,受害人往往会认为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无良的、没有道德的律师,明明犯罪了,他还红口白牙的做无罪辩护,令人不齿。
基于以上认知,很多人会有疑问,律师有存在的必要性吗?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一、目前我们的庭审制度所秉承的控辩审架构的必然要求。为了人民群众能够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每一个公民的辩护权(辩论权),律师的作用无可否认。当事人的自我辩护,基于其自身的看法,法律知识的欠缺,其辩护的效果有限。且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死刑犯、盲聋哑等是要求强制辩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律师毕竟是专业性比较强的职业,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律师这个行业是有行业准入的,需要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然后一年的实习期以后,才能正式执业。可以说在律师执业之前,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已经具备了初步的法律知识,再加上执业以后知识的积累,以及诉讼的经验,绝大多数律师比普通人有经验。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律师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基本权益。
关于律师费的问题
现实中人们的认识存在以下三个误解:
误解一:律师死要钱,收费高。
误解二:律师吃完原告吃被告。
误解三:律师败诉了也要收费。
三个误解,都可以从国家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获得答案。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共同制定,2006年4月23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目的是为了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
关于误解一:如果律师最终的收费标准,超过了这个收费管理办法,请向司法部门投诉;
关于误解二:律师只能担任一方的辩护人,如果同时向两方收取费用,那么这个律师肯定违法违规。
关于误解三:律师不接受无偿代理,案件的收费不是取决于案件是否胜诉。
关于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
目前律师行业:拜金主义、唯利是图、收费不干事等问题,是人民群众反馈较多、反响较为强烈的的问题。
目前规范律师职业的道德问题的是以下四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行为处罚办法》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我国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律师法》第三十条规定:“律师应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切实、实实在在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最大的道德体现。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条规定,“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六条规定,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执业中面对当事人的要求与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正义作为首要的选择。
北宋周敦颐评价莲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律师这个职业,饱受争议,想要远离非议,保持公平正义的个人形象,一定要谨记:出淤泥而不染。
如果做不到,远离这个行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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