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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王朝县官的特点是什么?
县官,知县,刑名封建王朝县官的特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封建王朝县官的特点是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中国自秦实行郡县制以来,知县作为朝廷在地方上的基层官吏具有很大权力,是朝廷和老百姓之间的联系纽带。封建社会知县主要有二大职能,即:财粮和刑名。财粮,就是完成国家税赋;刑名,就是整个的社会治安及司法判案等。另外,还有赈灾、教育等。也就是说,知县在地方事务基本上是全管的老大,所以,人们又称知县为“父母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县官是一个概括名词,一般指管理一县政务之人;或县的官吏。在不同的朝代,县官有不同的名称。中国古代行政权与司法权不分,县官同时兼任行政官及司法官。由于县官一般只在县官的衙门或者办公楼里办差,不能体察民情,所以民间有“县官不如现管”之称。总之一句话,县官乃一县的一把手,掌握所管辖区域的行政、司法、审判、税务、兵役等大权,可以说是地方的土皇帝。
明清的一县最高长官仍称知县,但罢县尉一职,改设典史、巡检等代其职。
巡检负责巡防等事务。清朝之巡检为从九品,为入流官员中品级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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