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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6年在郑东新区买了一套回迁房,有买卖协议,现在房东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该怎么办?
房产证,法院,对方本人16年在郑东新区买了一套回迁房,有买卖协议,现在房东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本人16年在郑东新区买了一套回迁房,有买卖协议,现在房东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分析房东心理,你06年买房到现在,房价翻了肯定不止一倍,房东不配合办理房产证,估计是羡慕嫉妒恨,顺便想再薅你一把羊毛。你可以找个中间人说和说和。但估计肯定要出钱,出钱多少视中间人力度。
第二,你06年买房到现在才办房产证?估计是想把房子出手,不得已才办的吧?如果着急呢,那就出钱跟房东协商。不着急,请看第三条。
第三。有买卖协议,并且协议约定原房主配合办证,请毫不犹豫的起诉他。没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是孙赫律师,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首先,由于你们之间牵动了买卖合同,只要你如约支付了购房款,那么根据《合同法》对方就有协助你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拿到胜诉盘踞之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对方的违约你不想继续购买房屋了,你可以因为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你进行赔偿。首先对方要返还你的购房款和利息,其次这段时间房价肯定是涨价了,你可以让对方赔偿因房屋涨价你收到的损失,也就是你重新买一套同样的房子需要多付出的钱由对方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迁安置房在没有房产证或限售时间产生交易,仍受法律保护,过了限售时间,由于房价上涨房东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纠纷,在法院房东无一胜诉先例,你应该跟房东勾通,不行就去法院,律师都不甪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接起诉,别跟房主废话,这种当时应该是100万的房可能付95万,押五万过户给,法院会优先分配给需要此住房的人,起诉费最后也是原房主出,不要惯他,别嫌麻烦,8年二手房从业经历,这样不停妥协只会损失更大,起诉事少,还不损失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遇到过同样的事情,但是我是2002年七万买的,当时是他生意失败,需要资金,我本身手里有点钱,也想买房,但是他的房子在一楼,光线不好,不想要,在另一个朋友的游说下,我不情愿的买了。
当时我们也是有协议,公正过的,没有过户,是想过一、二年在卖,他配合我过户,结果过了,想反正有合同,也公正了,就又过了几年,06年时,要过户他要5000,原因是房子涨价了,因为这个房子我的亲戚搬进去一直住着,也有租金,我一生气,想有空了再说,结果中途自己碰到了一些事情,到了13年时,他要二万,那时候我也很忙,就给他了,房价从7万涨到60万了,过后大家都不在一个城市了,在无联系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大刘说法:尽快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你的提问,,我的回答建立在以下条件:
第一,我推定该房是有房产证的,可以上市交易。
第二,既然你提问了,说明你已经支付了购房款。
一、目前最重要的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卖方1房2卖。
时间争分夺秒,卖方一直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肯定是因为房价上涨。
如今的社会1房2卖情形非常多,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你首先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该房产产权产籍,从而防止该房屋过户至他人名下。
二、最理想的情况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违约赔偿,同时要求过户。
如果你保全时机恰当,那么既可以要到违约赔偿金,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最高院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卖方与数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人,应当对其余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法院会判决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过户,如果对方不履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卖方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如果认定卖方构成犯罪,那么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卖方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购房款,第二购房者有认识上的错误,第三卖方已经取得了购房款。
比如卖方将房屋出售过户给了他人,又与你签订合同,收取了购房款,或者卖方非房屋产权人,但与你签订了购房合同,收取了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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