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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爆陈昱霖敲诈吴秀波,剧情反转也太大了吧。应该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小三,敲诈勒索,自己的经纪人爆陈昱霖敲诈吴秀波,剧情反转也太大了吧。应该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经纪人爆陈昱霖敲诈吴秀波,剧情反转也太大了吧。应该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这个问题我们客观的看两个人的错误之处在哪:
1,吴秀波婚内出轨,且与情人保持关系长达7年,这是对老婆、情人和自己的极不负责任。
2,事发后吴秀波没有具体的回答,作为公众人物没有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对粉丝的不负责任。
3,毕竟在一起七年,何必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到最后两败俱伤。
4,陈昱霖明知吴秀波有家室还介入吴秀波的感情世界,三观有问题。
5,吴秀波既然敢起诉陈昱霖敲诈,肯定有陈昱霖敲诈的证据,说明陈昱霖确实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存在。
6,陈昱霖的父母现在站出来呼吁这呼吁那,女儿给别人做情人的时候干嘛去了?真想让女儿少受伤害就该在早些时候把两个人的荒唐事制止。陈昱霖父母也许有幕后推手给指点。
这件事谁也不知道最后会怎么收场,也许是吴秀波被封杀,陈昱霖坐牢。也许他们会私了,但吴秀波的形象肯定一落千丈了,转做幕后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吴某与陈某两人七年共同的地下恋情,互相关照、共同生活,在分手之际,陈某借助吴某的名誉、利益、地位,索取钱财,补偿七年的青春、生活、关照、劳务等费用,属民事协商或双方违纪违法问题,不属敲诈勒索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高官、名人包养情人、小三,因分手索取钱财不逐愿,向相关部门告发或举报,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罚,难道这也是敲诈勒索吗?
吴某与陈某属同一隐私关系人,两人非法同居属违纪违法范畴,同样都要受党纪政纪追究,两人讨价还价补偿或赔偿问题,属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不属于敲诈勒索的刑事责任调整范围。
只有笫三人在掌握吴某与陈某隐私的状态下,并借此作要挟,敲诈双方或单方财物,且数额较大以上,方可涉嫌敲诈勒索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敲诈不敲诈先不说。出轨包养是事实,自己行为不端,也不是好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真相有且只有一个,只是从来不是我等吃瓜群众能知道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在之前的回答中就曾经提到过,已经经过公安和检察院两级,敲诈勒索的事实基本上没有太大问题,而吴秀波的行为和陈的犯罪行为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或者说,一个人的犯罪,主因八成都是自己,而非他人,在法律规则角度就是这么认定这个问题的。
所以说,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吴秀波是,陈是,你我都是。
陈是否有罪由法庭审判,吴秀波是否不道德由社会公众判定。
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坚守本心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狗扯羊皮就是互相推责,中心点就是钱,没一个值得力挺的,既不同情也不愤青,娱乐圈这事正常没什么稀奇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娱乐圈的事情是很难用事实还原的,但真象只有一个。不管谁对谁错,无论如何,这也就是男女主角和媒体联手为吃瓜群众献上的一份“八卦”大餐而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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