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如何看待吴秀波律师发布的声明?
律师,先生,拘留如何看待吴秀波律师发布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1月18日晚上,陈昱霖(自称吴秀波前女友)的微博上又有新的动态。此时的陈昱霖已经被拘留,微博上的内容是她的父母发出的。文中说到陈昱霖在2018年中秋节前后在微信朋友圈指责吴秀波,随后两人和解,吴秀波也答应给陈昱霖一笔分手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近,关于吴秀波“出轨门”女主被捕的消息传遍网络,女主陈昱霖父母以女儿账号发公开信,指出去年中秋节女方爆料之后,吴秀波愿意以经济方式补偿一笔分手费,后来却以银行账户被冻结为由,仅支付了小部分补偿。
2018年11月4日吴秀波让陈昱霖回国,次日女方便在机场被公安局带走,因被吴秀波指控而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关押。对此,吴秀波的律师发出了一份声明。
吴秀波律师这个声明,应该会很快被撤掉,为何?
用词不规范和不专业的地方太多,有的甚至不是法律素养问题,是语文能力问题。我们日常在个人自媒体平台发表感慨,有语病和用语随意很正常,但如果是规范的法律文书,谁也不能做到完美,但要力求精确、规范表达。 关于这个声明,硬伤不少,几乎每一句都能找出问题,我们一个一个点出来。
第一处
原文: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吴秀波先生的委托,指派薛起堂律师作为吴秀波先生的代理律师,发表本律师声明。
这句话表述并不规范,最好是说明清晰代理的范围,比如是作为“陈梦琳涉嫌敲诈勒索案被害人吴秀波的代理律师”
第二处
原文:陈梦琳(微博名"陈昱霖木木”、微信名“木木”)因在微信上发布不实言论涉嫌敲诈勒索吴秀波先生的案件已经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并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句话,有几个问题,第一,语病,是陈梦琳被拘留,不是案件被拘留;第二,刑事程序表述不清晰,拘留和逮捕是两个刑事程序,现在是被逮捕。第三,应该是“被拘留”,用“经拘留”的表述,太随意,也不规范。
第三处
原文:2019年1月18日,原陈梦琳的微信圈及微博上出现署名为陈昱霖的爸爸妈妈发表了封《公开信》,公开信内容不属实,我们已将此情况反映给公安机关,并将追究发表人的法律责任。 这句话主要是语义表达不清晰,什么叫“原陈梦琳”,什么叫“署名为陈昱霖的爸爸妈妈”?
第四处
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本律师敬告各大媒体、自媒体及广大网友不要传播不实信息,一切皆以法律最终裁决为准。
这句话的问题也不止一个。第一,所谓“各大媒体”的用法很奇怪,是不是意味着各小媒体就可以传播不实消息了?另外,媒体和自媒体是包含关系,并列使用无必要;第二,裁决,是由民事案件仲裁庭作出,这个词出现在这里很奇怪,本案是刑事案件,应该是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第三,不能用“法律最终判决为准”,应该是“以法院最终的判决或裁定为准”。
第五处
对于任何侵犯吴秀波先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本律师将代表吴秀波先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这句话更有意思,也是语病问题,“对~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对于任何侵犯吴秀波先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本律师将代表吴秀波先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人认为这起事件只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
罪与非罪的关键在于双方曾经有过书面合同,对双方分手以后的经济赔偿作出了协商一致的协议。民事合同一经签定,受法律保护,双方就应遵守,不得违约。
因此,不论是合同签订后吴秀波一方以账户冻结为由予以违约,还是女方心理不平衡想要更多的经济赔偿(补偿)而推翻原协议予以违约,总体性质都是民事的合同纠纷。绝不能轻易的将民事纠纷因一方向公安局报案变成刑事犯罪。
因此,考虑到双方曾有民事合同行为在先,司法机关应当撤销刑事立案,由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事纠纷解决程序立案解决。
若社会上所有此类民事纠纷案件都能够任意的因为一方刑事报案就以刑事犯罪处理,以刑事介入民事,是违反了现有相关司法解释精神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发布的律师声明,感觉挺怪的,病句连篇啊!
1.法律方面的英武不懂,但是下面的这句看得懂:
陈梦琳(微博名"陈昱霖木木”、微信名“木木”)因在微信上发布不实言论涉嫌敲诈勒索吴秀波先生的案件已经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并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主谓宾提出了:陈梦琳 的案件 已经刑事拘留并经检查杨批准逮捕!就是说:案件被刑拘和逮捕!
哈哈,笑话!
只能说,当面对舆论压力,国民大叔吴秀波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紧急应对,结果还是出了这样的笑话:案件被刑拘!
2.谈了7年,如果说没有感情,是假的。但是,既然不能在一起了,好合好散就是了,不论是谁的错,都可以过去的。
3.吴秀波作为国民大叔,演戏很受欢迎,但是如果“公开信”所言是真的,只能说:吴同志做的不够爷们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是拔吊无情,一个是死死纠缠,感情不成钱来偿还,结果男的舍不得钱财。设计下套让女的往里钻,女搞不好的坐牢,男的说不定商业赔偿,最后双方钱财两空。身为公众人物,如果舍不得钱财,就得洁身爱好。感情问题,舍不得钱财,千万认为人脉广,不要设计下套找公安机关来解决。所谓满天要价,就地还钱,明星的肉体交易无非也是市场价,小明星有小明星价,大明星有大明星价。
上一篇:五个月宝宝便秘8天,灌肠可行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