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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既不还钱也不收到期外债,债权人是否应该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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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债务人既不还钱也不收到期外债,债权人是否应该行使代位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进入执行程序后,有的被执行人明明有待回收债务也怠于回收,一次小计对抗法院的执行。
作为申请权利人,对于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积极主动出击,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操作是:
假定甲是申请执行人,乙是被执行人,乙名下无财产,但是有丙方的债权,这个债权完全可以偿还甲的债务。
如果乙怠于行使债权,甲可以起诉丙行使代位追偿权,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顺利的话,法院会判丙替乙偿还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说废话,简单几句解决法律问题:
第一,债务人不还钱,能不能立刻就找债务人的债务人去要债?
答:可以。但是最好是带着债务人一块去,要不然找到了人家也不会轻易还钱。
第二,能不能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还钱,也就是代位?
答:不能,起码是不一定能。
理由:
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还债,债务人还有债务人(法律上称为:次债务人),债务人不肯还,如果想去起诉次债务人,有一个条件,就是债务人怠于追索债务,导致没有经济能力还款,债权人才能追究次债务人。比如张三借钱给李四5000块钱,王五欠李四4000块钱不还,但是李四家里有10000块钱现金摆着,这样的话,王五不还李四,李四照样有能力还张三,张三就不能去起诉王五还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你要证明他有到期债权在外面,这包括债权确认和债权数额确认
二、这种代位权要通过法律途径行驶,也就是你起诉债务人的案子胜诉而且进入执行阶段了,你作为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
会有一定的可能实现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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