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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女主播提分手,男友将其囚禁,并索要60万分手费,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杨某,朱某,女主播网红女主播提分手,男友将其囚禁,并索要60万分手费,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青岛一位网红女主播朱某向男友提出分手遭男友杨某囚禁,并被索取60万分手费,目前女主播已在警方帮助下被解救,杨某已被刑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相识于网络,终结于感情扭曲,男子囚禁女主播,或许这不是爱,对于男子来说,这是红眼病,他属于绑架和敲诈勒索,不管是曾经和女主播为男女朋友,现在来说不是这样的,而是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关系,男子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审判。
据悉,男子杨某通过网络与女子朱某相识,而后双方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而女子朱某从事网络直播,其实杨某与朱某的相识就已经建立在了金钱之上,在朱某的直播间,杨某豪爽打赏女主播朱某,或许是这种豪爽打动了朱某,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可是终究好景不长,朱某在和杨某成为男女朋友半年之久提出分手。
自然朱某受不了这种分手,向朱某索要分手费,金额达60万,自然朱某不同意,于是杨某将朱某囚禁在了房间,终究触犯了法律,自作孽,不可活,贪欲终将自己毁于一旦。
一场扭曲畸形的恋爱,完全建立在利益之上,自然不能长久,试想,女主播也同样心存贪念,当初的豪爽打赏让她心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人从双方来分析,首先女方如果在没有成网红之前,与男方有相当长时间的了解,彼此情投意合,是因为自己成网红了、钱多了、不依赖男方了而提出与男方分手,那只能受到道德上的遣责。而男方把女方拘禁是非法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个人都不能私自拘禁他人,而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但男女朋友分手,是常见之事,也无需动用法律,男方应该冷静分析,婚姻是互爱,既然女方已经不爱你了,强扭的瓜不甜,不该属于你的东西,就应该洒脱的放弃,而不能拘禁对方,何况也许自己有不能让女方容忍的缺点,因此应该好合好散,和平分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观点:感情这件事原则就是强扭的瓜不甜,男子以恋爱期间花费太高,要求支付补偿且不说究竟合不合法,作为男士既然在恋爱期间为对方支付了诸多费用后,那么就不应该斤斤计较,即便有意见也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才是。
受害人朱女士是一位女主播,年初通过网络与犯罪嫌疑人杨某相识,杨某对朱女士一见倾心,花重金多次“打赏”,见面后确定恋爱关系。因种种原因,半月前,朱女士向杨某提出分手要求。杨某先是不同意,后提出恋爱期间花费较大,要求朱女士给予补偿,二者不欢而散。
其次两人系通过网络认识,很显然两人的感情基础并不牢靠,基于此在女方提出分手的情况下,杨某本可以转身别过,不带走一片云彩。现在可好以为涉嫌非法拘禁而被刑拘,既不理智也变成了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典型。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非法拘禁就是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限制受害人自由的,即可认定为非法拘禁,杨某的行为明显涉嫌非法拘禁罪,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对其予以追责。只是最后杨某不仅经济上亏损,而且自己也将面临牢狱之灾,哀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男的在犯一个错误,就是不劳而获
我们来说网红女主播,虽然是很多可以赚取金钱的途径
但是这个和男主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正常来说,两个人结婚生子之后算一家人,只是在恋爱期,只能算是两个情投意合的女伴。但是并不算是夫妻。
我们在来说说男主,两个人恋爱不是金钱利益的交往,更多的是生活之中的互补,相互的照顾对方。如果只是为了一时的金钱诱惑误导,那人生也会失去很多有价值性的回忆,矛盾也随即会产生在生活之中的无奈。
所以建议,男女在交往的时候更多去寻找在生活之中的互补,找一个真心爱护自己的人,远比找一个一时冲动而一时的念头会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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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晕倒,一个男人索要分手费,这种奇葩还需要讨论吗?我国法律已明确规定不承认什么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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