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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棚户区改造会怎样补偿?
棚户区,房屋,货币2019年棚户区改造会怎样补偿?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019年棚户区改造会怎样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被征收人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成新度等因素,以房屋市场价为基础,经过评估确定具体补偿数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我们国家现在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征收补偿,现面前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被征收人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成新度等因素,以房屋市场价为基础,经过评估确定具体补偿数额,也就是说,在棚户区改造的进程中被征收人将会得到以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待遇,同时,可以享受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及其他补助费。具体实施细则最后则以当地地方政府政策在不违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政策前提下为准,各地方政策也许会存在差异。最后,衷心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的问题会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一、棚户区改造的定义
棚户区一般是指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的房屋集中区。棚户区改造是为了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的一项民生工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目前的棚户区改造主要分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改造。关于完善按照补偿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规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棚户区改造的特殊性决定了棚户区改造既有可能存在集体土地中,也有可能存在国有土地中。
二、棚户区的补偿标准
您的问题为2019年棚户区改造会怎样补偿?因为不了解您的房子是在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在集体土地中的棚户区改造与国有土地中的棚户区改造补偿的标准和所依据的法条是不一样的。
在国有土地中,棚户区改造的补偿范围主要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标准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在集体土地中,棚户区改造具体可参考《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对于耕地,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对于房屋,一般包括房屋价值、宅基地补偿搬迁安置、过渡费用、装修费用等。如果是商铺,还需给予停产停业损失等费用。
补偿方式有三种:1、迁建安置,审批宅基地,同时补偿房屋重置成本;2、产权置换,就近地段最低“拆一还一”;3、货币补偿,房屋重置成本价+宅基地补偿。
如果房屋靠近市区,被划入到城市的规划范围内,则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即可以参考周边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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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各个地区政策都是不一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棚户区改造会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可以享受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及其他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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