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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河南一名男子十几年后殴打老师的事件?
老师,同学,耳光如何看待河南一名男子十几年后殴打老师的事件?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12月20日河南栾川,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常骁(化名)拦住了一辆黑色的电动车,走近问对方:“还记不记得我?”话音未落,常骁便对着骑车男子的脸部,抡臂怒扇对方耳光。之后,他又绕到电瓶车左侧,数次质问男子,“以前咋削我,还记得不记得?”期间,又扇了对方多记耳光。
“毕业后,他用耳光‘报答’当年的老师。”网上,常骁殴打曾经班主任的视频被广泛传播,视频中配发的这句话亦引发争议。对此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在这场事件中,因为没有造成重伤或是轻伤的情况,所以该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
2.在这场事件甚至连“治案管理条件”都不构成,而且学校和教育局都在调查此事。但是应该要思考一下:学校和教育局是否存在包庇呢?
3.尧同学所事虽有不当,但却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尊严。但是“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真的可以成为这事件的理由吗?
4.寻衅滋事罪,该罪是唯一,一个兼容性的罪名,其涉及的范围是很广的。尽管对该罪的认定很广,但却不能随意认定。还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认定进行判断是否有罪。
5.、最重要的,尧同学现在应该有证人,可以证明20年前,张某在教室对其进行了殴打和虐待,当时尧同学才13岁,儿童的年龄,张某是否算是虐童。尽管过去了20年。但尧同学还是有证人的。可是看见张某如今还当老师,教育局和学校是否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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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小编,不请自来了!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在这个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社会,谁也比谁高尚不到哪儿去,别老给自己戴高帽,包括老师!
有二十多名同学声援打老师的男子,这说明这位被打的老师人品不见得那么好吧!当然打人是不对的,无论老师还是学生。
我的家人中也有老师,就事论事,不偏不倚,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和谐社会,你我共创!中华崛起,大家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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