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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在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车主反成被告,你怎么看?
小偷,车主,法官小偷在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车主反成被告,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最近,网上一则新闻引起热议,家住武汉的刘先生就因为自己放楼下充电的电瓶车被小偷盯上了,但是小偷在偷电瓶的时候却意外触电身亡,而刘先生却反而遭到了死者家属高达20万的索赔,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网友们议论纷纷,大都认为不应该对死者进行赔偿,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触电死亡的小偷家属,脸皮实在是太厚了,比城墙拐角还厚,不知丢人值几个钱一斤,想钱想疯了。咋就不能扪心自问一下,咋好意思想出来的。偷还偷出理了,偷还偷出理值气壮了。想赔钱,可以到法院起诉,估计法院不会支持此类荒唐可笑的怪事。偷的行为本身就令人不耻,更别说索赔了,我相信全天下的人都不会支持。人死了,确实值得同情,也只能是同情而已。有关法律如何界定的,不太熟悉,如果索赔真能成功,肯定是这个社会出了问题。作为本人,坚决不会支持,再就是走法律途径较为妥当,公平正义自有法律,法院审理会给出明确判决,如此回答,满意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混着判,混着看!黑白颠倒乱乱乱!公平公正难再现!乱乱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告不告这个是家属的权利,就像你可以劝别人吃饭,但你无法阻止别人吃屎一样。至于怎么审,则取决于一个国家也好、省份也罢、市县的法制观念。更多的决定权在法官手里。家属可以告车主,只要法官判家属恶意滋事儿,赔偿车主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并当众道歉,不就是一件正能量的事儿么。
反正诉讼也是要费用的,另外,小偷家属应该借助媒体的力量,快速把自己炒作成网红,这样以后大家看到这一家人,可以更有针对性地保护自己的电动车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人民的财产得不到保障,立法的制度拿来做什么?是非不分明,黑白颠倒,那正义又是什么?在人的道路上,道德与法,可以毫不犹豫的说,是息息相关的,道德的缺失,那可能就要犯罪,一个不劳而获的人总想会用各种办法去偷别人的而出现了安全隐患,这只能怨你自己,你自己不争气,偷鸡不成蚀把米,如果你还想用法律程序去找电瓶车主的麻烦,在任何人眼里,可能都会痛斥你,也会痛斥法院的不公,因为车主没有叫你来偷电瓶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本人想非常坚定地先表达一个观点:坚决不支持法院的调解赔偿!
这件事分开几个层面来分析一下:
1、就这个事情本身来说,要看小偷的死亡与车主的充电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我认为,刘先生对于小偷之死不构成侵权,即使刘先生有过错,但与小偷之死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死者家属索赔20万,法院通过调解让刘先生赔偿5万元,似乎更像是对小偷的同情,也是践行了近年来社会流行的“谁穷谁有理,谁弱谁受助”伦理,把同情弱者的人类情感用到了极致,甚至催生了“死人就有理”和“一死就赔偿”的情况,在法理上误读了所谓“因果关系”。 如果因为小偷死亡可怜,就让刘先生掏赔偿,这种赔偿岂不变成了抚慰金或慰问金了?小偷触电死亡不是刘先生乱停车的必然结果,而是小偷偷盗行为引发的意外,所以刘先生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2、车主刘先生乱停车,私自充电确实违反小区的制度,法院如果认为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对刘先生的这个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而不是将此行为与小偷的死亡扯有任何因果关系。
3、小偷偷电瓶本身也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违法犯罪在先,属于完全过错方。因为自己的过错在先而造成了自己的死亡,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另外,法院应当对此小偷的行为作出合法的判罚,虽然小偷已身亡,但也应该对小偷的判罚向社会公告,弘扬正气之风!
最后,再从我个人情绪的角度来表达一下对此事的看法,用几个关键词来概括一下:愤怒、同情、无奈、可笑!
对法院作出了一个不管是和法理还是情理都完全相违背的调解赔偿决定表达万分的愤怒!
对亿万和车主一样无端受到伤害的普通老百姓表达同情,当中也包括我自己!
对现实法律存在的对“坏人”的伤亡讲人道主义,而对“好人”的伤害完全可以视而不见表达出无奈!因为现实生活中相似的案例已经太多太多了!
对某些程度上有所扭曲的法制、对于某些完全已经病入膏肓不顾事非的法官表达出百万分的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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