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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可以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吗?
联合体,资质,法人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可以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可以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是以资质低的确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看招标文件怎么说,招标文件如果明说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那么就不能。招标文件没说不可以,那就能。
2联合体投标按各专业的最低资质来确定其资质,如大家都是建筑工程资质,有特级,一级,那他的资质就是一级。如果是建筑一级,市政二级,土石方专项。那他的资质就是“建筑一级+市政二级+土石方专项”,而不是简单的按最低土石方专项来。
3联合体成员在参加了联合体以后,不得再单独以个体的名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个体投标和联合体投标均无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这叫联合体投标,只要招标允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组成联合体承包商,但各种所需资质、施工资格只能按低者的资质、施工资格提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招标人的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招标步骤:
1.招标公告;2.资格预审;3.发放招标文件;4.投标预备会;5.编制、递送投标文件;6.开标;7.评标;8.中标;9.合同谈判与签订。
其中,资格预审,如果招标单位接受联体投标那就没问题,如果不接受,建议只由一家公司进行投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 看具体招标文件规定 有些明确规定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就不可以 。
了解一下联合体的概念
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对于联合体投标可作如下理解:
1、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工的可靠性。如果属于共同注册并进行长期的经营活动的“合资公司”等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则不属于《招标投标法》所称 的联合体。
3、联合体的组成是“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自己决定。对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也有相应的规定。这说明联合体的组成属于各方自愿的共同的一致的法律行为。
4、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也就是说,联合体虽然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是对外投标应以所有组成联合体各方的共同的名义进行,不能以其中一个主体或者两个主体(多个主体的情况下)的名义进行,即“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联合体内部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则需要依据联合体各方 订立的合同为依据。
5、联合体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6、联合体共同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对此《建筑法》第 二十七条有类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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