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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可以帮职工补缴之前未替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企业,社保,职工企业是否可以帮职工补缴之前未替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因为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作为工作单位来讲,社会保险法也有着明确的要求,就是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作单位,依法交纳社保待遇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如果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话,这种情况一般来讲,都是要个人来进行补缴,企业单位是没有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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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企业是否可以帮职工补交之前未提员工交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企业单位是可以补交养老保险费用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企业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造成员工社保中断的情况,那么所得的企业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补交这部分费用的,但是如果不是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造成社保中断,比如说是自己原因造成的社保中断的话,那么所在企业单位是没有责任来补交这个社保待遇的。
所以说,如果是所在企业单位原因,造成自己的社保费用中断的一个情况,那么就应当由企业单位来进行全额承担这个社保的缴纳。但是如果不是企业单位的原因造成,而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应该由个人来承担这个社保的缴纳费用啊。
所以说这个个人账户要根据你劳动合同关系来决定,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是跟企业单位正常程序的话,那么就应当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如果劳动合同关系,在中断社保缴费期间并没有存续,这种情况就不应该有企业单位来承担,你就只能个人来补交了,当然有些地区个人是无法进行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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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请你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吧!据说可补交。但要交滞纳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题目正确,这是应该做的,职工有权利要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想问一下,在一个公司连续干了二十多年,社保后面才给买,前面的没有买,但补交了一次,加补交的到现在还不够15年,能否进行二次补交,因为公司快倒闭了,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上九年的班,企业给我买二年半的保险,假如是你也不要企业给你补缴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各地政府是有安排的!一般是釆取\"打乱后″统一按人头和最低标准缴满人数和年份!
也有的地方政府不要你单位缴了,全部视同缴费了,这种情况有许多,这个政策的执行后个人账户积累金就少了,因你没缴就没积累啦!
影响退休个人账户待遇部份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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