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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武汉新规:小区遛狗不戴嘴套最高罚千元,物业不管罚3万?
物业,养狗,武汉如何看待武汉新规:小区遛狗不戴嘴套最高罚千元,物业不管罚3万?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非常合理!坚决支持一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大家解决了温饱问题后,都开始有了精神追求,其中饲养宠物狗已渐渐成为了一种普遍生活方式。这既有爱好兴趣的使然,又有精神陪伴而安慰狐独心理的需要。法律没有禁止饲养宠物,所以这是公民个人行使自由的一种表现。但在养狗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的同时,却不能影响到他人的生活,给他人造成了生活麻烦,甚至是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伤人例证:
1、在永康市骨科医院,10岁的女孩小程躺在病床上,回忆前两天发生的一幕,至今心有余悸:一只大恶狗突然跑出来,朝着她狂咬,撕裂了她的头皮。
2、5月23日晚,四川广元市民吕先生带着妻子、儿子回家时,在广元南岸阳光小区内,小吕被一只狗突然扑倒咬伤头部,后到医院缝合了10针。
3、三岁左右的小男孩被两只大狗死咬不放,小男孩的奶奶边哭边制止,但并不奏效,孩子被两只狗咬住腿在地上拖行,画面让人十分揪心。后来警察赶到,把孩子成功救下,并将两只狗当场处死,但此时孩子已被咬的血肉模糊。随后,孩子被送往医院,右腿伤势很严重,伤口触目惊心……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问题背景中所提“为治理小区狗患,武汉将出新规,遛狗不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的,最高罚1000元。明年1月1日起,新版物业条例将增加狗患治理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就是《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中的“管理规定”,若宠物狗主人在遛狗过程中,不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违反这些管理规定的,将直接受到处罚。若因违反这些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伤害的,也要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明确的态度:
武汉将要出的新规,当是对具体法律的一种地方配套法规规定,将更加有利于把城市居民饲养宠物的行为引导到合法合规的方向来。我们的态度是:可以养,但必须规范的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养狗人处罚较轻,他们不缺钱,对物业公司处罚也较轻,物业公司许多涉黑,有的是手段搞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不论对错,做的到就说,说了就严格执行,不能儿戏,公信力就是这样一步步丢没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武汉的決策者点个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支持,但谁来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再加一条,举报者可享受罚款百分之五十奖励,奖励金额最少不低于五百,马上遛狗大妈就都转身成正义守护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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