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男女朋友在一起多长时间,才适合结婚呢?
时间,恋爱,对方男女朋友在一起多长时间,才适合结婚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一年到三年之间)
1、三个月的话是属于爱情的蜜月期,蜜月期的话你们都会觉得对方哪里都好,天天都想要腻在一起,觉得对方就是你的一切,神马都是浮云。
2、半年到一年时间,蜜月期过去了,热情开始慢慢冷却下来,除了关心双方在一起的美好快乐时光之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也会看到对方不觉得的流露出来的缺点。而这些缺点是否能让你真正敢于去和他生活在一起还有待你自己的考证
3、一年到三年之间,这段时间足够你了解你对象的人品、兴趣、爱好,三观等等,一个男人是否合适成为一个女人的终身伴侣,除了性格,还有生活习惯等等,而婚姻则要考虑的问题更多,两个家庭之间是否能够融洽,或者是否差异过大造成两个人在许多事情上面失去平衡,最重要的是,你也需要时间去跟对方磨合,能不能抗拒压力,真正地离对方的心更近,不然新鲜感褪去,或者一开始的激情褪去,你们会觉得相当无趣,很容易进入冷淡。
而整体来说,恋爱的时间在2年到5年之间,三年左右算是最佳的结婚时间,因为这个时间点,你们已经习惯彼此,并且已经没有了第一年时那种表面的客套和自我讲究,双方都是很真实的状态在一起生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你们两个人如何去面对结婚这件事 首先我是一个女性的角度 我认为我还是很理性 我不接受先有小孩再结婚这样子 还有就是我希望我未来的老公是一个对工作上进 有责任心的一个人 而不是两个人在一起结了婚还是吊儿郎当 因为结了婚你们会遇到很多事情 比如以后生活肯定会牵扯到买房子 买车 这是为了自己过得更舒坦 以后有了孩子还要话费心思去教导他 但还是取决你们自己两个人的想法 多沟通 才可以走的更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恋爱时间多长都没有用,结婚以后才会充分暴露出来。嗯,那时为时已晚,所以,现在中国的离婚率50%。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你运气好的话,恋爱时间再长一些。发现了一些问题,还可以及时纠正。我个人认为最少要三年吧,你才能基本上看清一个人。如果一个人伪装三年,还一点儿痕迹都不露。最少证明他很在乎你,即便最后你俩还是离婚。也值了!如果能好好过一辈子,超值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你们两个人如何去面对结婚这件事 首先我是一个女性的角度 我认为我还是很理性 我不接受先有小孩再结婚这样子 还有就是我希望我未来的老公是一个对工作上进 有责任心的一个人 而不是两个人在一起结了婚还是吊儿郎当 因为结了婚你们会遇到很多事情 比如以后生活肯定会牵扯到买房子 买车 这是为了自己过得更舒坦 以后有了孩子还要话费心思去教导他 但还是取决你们自己两个人的想法 多沟通 才可以走的更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恋爱多久适合结婚呢?我觉得2~3年就可以。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恋爱初期,两个人爱的热火朝天。看不到彼此的缺点,只能看到优点。而且爱情还可以包容对方的一切,哪怕是缺点也变成了优点。
但是在今后的交往当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就会回归自然,回归生活。
人有的时候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对方的学识、家世、工作能力,与人交往的方式,和对待双方家庭的亲人和父母的态度。
这些都需要时间来慢慢观察,看一看和你之间有没有融合度,这个人适不适合你。
你可以通过这2~3年的交往当中,细心观察一个人的习性。他是怎样照顾你和爱护你,他的家庭对你重不重视,这都是决定你将来婚姻幸福的因素。
毕竟婚姻不是谈恋爱。婚姻一旦成立,需要相处一辈子,承担一辈子,照顾一辈子。
但是恋爱不一样,和则在一起,不和可以立马分手。没有太多的责任和负担,有时可以任性。
现在有很多的借款公司都要看一个人手机号的使用年限,手机号使用时间越长,他的信用度也就越高。这就说明这个人的比较有长性,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方向。这个对于婚姻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他认准了你,他知道你就是他一生的所求。那在今后相处的日子里,他不会轻易因为一点锁事或者是误会,改变对你的看法。和这种有素养的人在一起生活,相对来说比较稳定。
还可以从工作态度上,看出一些问题。如果有一个稳定的工作,能坚持2~3年的人,说明他的秉性还是不错的,耐性也是很好的。同样在婚姻生活当中,他也不会轻言放弃,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跟你无理取闹。
再看他与朋友同事之间的交往当中,处理一些应急事情的处理方式如何?如果能遇事能及时冷静下来,不极端,不急躁,这样的人对婚姻的态度也是一样的。
他不会在你们今后生活当中,遇到摩擦或者误会的时候,用极端的方式解决你们的关系。
上一篇:什么是富人思维?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