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当驾驶员和乘客生命受到威胁时,应支持见义勇为者对对方皮肉的教训行为吗?
乘客,驾驶员,行为当驾驶员和乘客生命受到威胁时,应支持见义勇为者对对方皮肉的教训行为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北京时间2018年11月3日,在淮北市21路公交车上,发生了一起乘客疑因没有及时下车,与男司机发生口角、还脚踢司机事件,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月照江,你說很有哲理,而且很全面,我本人覺得’非常好,給你點敉不完的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 近段时间来,某个别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由于“错”(不排除主观故意)过了站点而谩骂和责怪司机、殴打驾驶员的事件频频爆光,实在令人震惊、愤慨 !
按理说:公交车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受益人群大,既不是某单个人的座驾,更不是某拨人的专属线路,普通乘客根本无权据为私有。。。但是,就因为图自己方便、忽视群体利益,个别乘员却置公众秩序与规定不顾,总想罗列些无理的借口独享其便 ! 更有极端偏执狂和暴戾魔头,竟然还殴(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作出一系列人在鬼途的作死举动。。。这不,就出现重庆万州公交车上15名司乘人员“集体”坠死江底之惨状 !
在此事前后,还陆陆续续上演过一 一壮男乘客狂殴弱势女司机、母老虎袭打"申辩”有理的男司机、女犟驴猛击因为不“领情”而拒绝给自个带货的司机。。。而且,这类人群还是而立之后的少壮派级人物,真叫人唏嘘不已。。。
好在我绝大多数国人并不是麻木之躯,在维护正义、打击胡搅蛮缠中毅然站出来,坚决与不法分子作斗争。视频中的一幕,足以证明了国人的猛回头一 一向侵害公共利益的害群之马拳脚相加 !
基于题主的描述、还原上几片段(含未遂)血淋淋的教训,我坚持认为:当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正在受到威胁(侵害)时,人人应支持和参与到见义勇为的行动中,不作看客和墙头草。对实施侵害的对方秉承先斩后奏的原则,予以果断还击(包括肉体伤害),第一时间杜绝事态的严重升级 !!
对见义勇为者应予以奖励和保护,对车匪路霸痛下强手,对一切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加以保护,树立社会浩然正义之风,还广大老百姓安全出行 !!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先谈情理。公交驾驶员,承载的是一车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在发生的驾乘冲突,有的是个别乘客纯粹无理取闹,驾驶员占理,也有的是驾驶员操作不规范或态度不好激化了矛盾,乘客占理。但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在行驶中随意攻击驾驶员的借口或理由。遇到攻击驾驶员甚至抢夺拉拽方向盘行为,任何乘客都可以挺身而出制止,甚至采取武力行为。不是笔者鼓励动武,而是能做出这种偏激行为的人,其素质可想而知,讲理是讲不通的,或者你在讲理的时候他的危险动作已经导致事故发生了。只有快速采取措施甚至武力阻止或者震慑才能及时解除危险,维护自身及公共安全。
再谈法理。从法律角度,攻击驾驶员或者抢夺拉拽方向盘,危机全车人的安全,涉嫌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乘客上前制止甚至采取合理的武力措施制止犯罪,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应该鼓励。但是要注意限度,当已经有效制止其不法行为后,武力措施也应当制止。这个类似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关系。
但是目前来说,能主动站出制止的乘客很少。究其原因,一则不想管,许多市民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心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想管。二则不敢管,有许多当事人是中老年人,一旦自己出头,若在冲突中发生点意外怕被讹上,也怕相关部门过后追究自己的武力行为,因为很多人自己难以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过当。这些现象,综合反映了现代人对社会普遍道德水平的担忧,对相关管理和执法机构的不信任,这也是当前我国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改善的问题。
总之,与我而言,制止犯罪人人有责,见义勇为应当支持和鼓励,正能量应当传播和弘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的,为了公共安全,就需要强制手段控制施暴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支持!不能让悲剧重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支持,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以暴制暴
上一篇:林书豪18分钟19分后,老鹰官方“thank u,Jeremy”,书豪要被交易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