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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应该以行为定罪,而不应该以后果定罪,你认为这样可行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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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应该以行为定罪,而不应该以后果定罪,你认为这样可行吗?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犯罪,称之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这个行为,即构成犯罪,而后果只是量刑的从轻或者加重的情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说司机无错!
按职业素养!司机责任大啊!
而且没按"规范″行事!与人争吵还手这肯定违反规定啦!
正确做法!停车双闪报警关闭门窗留住这位乘客!警察到来以监控为据!追究乘客责任!
另这司机最后有"横下一条心"的嫌疑!
难道不知回方向?死按着不回?
况且左方来车没见吗?
开二十年客车?一秒不要能化解的!本能是应回方向的!
何况3秒?!
突大幅左转车身強烈"倾斜″感觉应有本能调整的!
瞬间的表情应有其它意途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抢汽车方向盘的判15年徒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支持以行为定罪,而且应该是重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觉得这个行为跟杀人未遂一样,应该判重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抢夺公交车和载客客车方向盘的人应当以行为来定罪,不能等结果发生了以后再做处罚,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打击犯罪,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也可行。就怕有人不执行,有法不依,无利懒政,有法也没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这种行为本身就存在危害车上,车下人群和其他车辆的安全。已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不论结果如何都应该判刑。至少三年。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应该加重处罚,不应拘留罚款了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算啊。难道等着车翻了再拘留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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