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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要求合理吗?
一个月,公司,这一公司要求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要求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司要求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要求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理因为这样公司才能在这一个月时间内再找其他工作人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都会有关于试用期、转正,以及离职的相关规定。
一般来说,百分之九十九的公司在离职这一方面的规定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转正后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这个是无可厚非的,你可以翻看一下自己的劳动合同,基本上都会有这个。当然,很多公司可能在这一块上不会太较真,很多人离职的时候有的时候只需要半个月,甚至一个月就可以。但是,如果公司就是要求你必须提前一个月,这也是合理的。
而且公司的合同一般都是经过法务勘定的,也就是说一般公司的合同都是没什么大的漏洞,即使有,也不是我们能发现的。而且因为离职这点小事也没有必要去找漏洞,因为离职去走仲裁也更没必要了。
我们再来说说公司为什么这样要求。可能对一些不是很重要的岗位来说,离职与新人交接仅仅只需要一天就能完成,但是有的岗位不但要和新人交接,还要给新人足够的时间去适应这个岗位。公司招人需要时间,培养起来也需要时间,要求离职提前通知也就很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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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合理不合法 2、不需要提前一个月 3、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4、08年的这段时间你可以要求双薪。条件就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5、除了仲裁就是协商,但我估计你们协商不了了。仲裁当然要收费 6、你要走,公司答不答应都无所谓,你可以书面通知公司,并明确告知因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保,不支付加班工资等原因而离职。你可以当面交,让他在复印件上签字,也可以邮寄 7、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前有个安排。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法规定的,正式工提前一个月告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合同,如果说是试用期提前三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常情况下如果要辞职,确实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也有例外。
如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如果公司未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支付报酬、缴纳社保,或强迫劳动者劳动、冒险作业、危害劳动者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不受一个月的时间限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情况下的合理的,若你突然离职没有和公司报备,公司来不及招聘这一岗位的人才就会造成这一岗位的空挡,若是重要岗位还会因一时招不到人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所以一般情况下,很多公司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协议的途中,都会将这一条例写入合同中,如果没写并且没有提前告知你有这一程序,那倒是不合理。不过在道义上说,基本上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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