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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什么是“圈”文化?
组织,社会,家庭你觉得什么是“圈”文化?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大到国家圈,小到民族圈,职业圈,娱乐圈,家庭圈,游戏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看上去很直观,却又很宽泛也很抽象,让人无从下笔却欲言又止,为什么?都是圈里人啊,我们都是守规则的人(圈里规则)。作为圈外人士,(这样说不对,没有人是圈外人士,应该是不属于某些圈的人士。)我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人一生下来最先接触的是家庭小圈圈,圈里有父母 兄弟 姊妹。当然也有或缺的,即不圆满包括,或缺父亲,或缺母亲,或缺兄 或缺弟,或缺姐,或缺妹。一句话缺关爱自己和被关爱的人。按照这个标准,世上少有十全十美的家庭,也就是多有缺憾。于是人们试着去弥补,于是引出无数感人或悲壮的故事,这里就不说了,追求圆满,就像有些因拍照而坠崖的人,总希望再真实一些,结果悲壮了。
现在的家庭圈普遍为三人组,根据地理又分北京家庭或南京家庭……。南方家庭或北方家庭东部或西部都是按地理环境划分的家庭组合。也有按穷富划分的家庭组合,也是由这种组合圈内的微环境因素决定了一个人性格和道德观念的养成,也决定了大多数人的命运走向。当然社会圈大环境是决定圈内成员命运的主体,它有选择权,它有自己的选择规则,它需要人去监管去实施规则下的选择权,这个有选择权的人决定了大多数人的命运。
关于穷富组合的家庭圈里的孩子,他们往往向着两个人格极端发展,富人的孩子太自信,穷人的孩子太自卑。这种性格延伸到社会或集体圈里的人际交往中,两者往往形成依附或主导的关系。人际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孩子,投身到社会中取得成功的机会就大一些。
当然处在穷 富家庭里的孩子会有不同的性格或道德品质,差别这里就不说了。关于家庭圈的文化氛围形成,多被大多数家庭忽视,有许多原因诸如生活压力,没有闲暇时间,……等等,或不知从何着手而被放弃。那么这种家庭圈的文化氛围到底是什么?往大处说是为社会塑造具有优良品格的人才,往小处说就是培养孩子的优良性格以适用社会,使他们有能力选择喜欢的职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而不是被动地被他人选择去适用他们的标准。
要建立这个小圈的文化氛围首先要做的是这样几步;
一 及早发现孩子的兴趣,它是孩子主要能力表现得嫩芽,家长们要懂得呵护,创造一种适宜这嫩芽生长的氛围,给孩子以主动权。
二 家长要以询问引导的方式与孩子交流,而非命令强迫的下的方式。任性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特征之一,也是倔强性格的最初表现。要帮助他们建立一种是非标准,就需要借助榜样的力量,但不是让他们去膜拜谁。
三 关于兴趣知识与常识的掌握。
我们人类个体由于寿命的限制,永远不可能成为全才。常识只能明白大概,而兴趣知识的掌握才是最重要的部分,越精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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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仅能说到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而止,不能截然说他没有。例如以国家来说,以地方自治体来说,以同业公会来说,乃至以宗教团体来说,中国都是有底。柳治征先生撰有《述社》一文(刊于《学衡》第五十四期),从史籍上考证中国民间各种团体组织,亦算搜求有所得。至少,不能否认其形迹之有。
虽然形迹上是有,但一经与中古欧洲对看,其贫乏真不堪说了。如史家所传,中古欧洲无论何人均属于教会,正如今日人人各属于其国家一样。且不得叛离,否则以大逆不道论。但中国人百分之九十,怕都不在宗教组织中。他们于圣贤仙佛不分彼此,一例崇拜,尚不及日本人进甲庙则不进乙庙,拜乙神则不拜甲神之稍有区别。区别都没有,自更说不到组织。又如所传,中古教会广拥领土及其他资产,并享有教税曰什一税者。凡教徒均有纳税义务,正与吾人今日纳税于国家同。中国寺庙纵有财产,亦非此比,更不能收税。又如所传,中古教会有法律,有法庭,有监狱,有定人终身监禁罪之权。此在中国直为梦想不到之事。又如所传,中古教会不但执行国家职务,而且有国家之机关组织:为教皇者,有立法及管理各国教士之权。这一切都是梦想不到底。所以比起来,就比不得。
同此教会虽曾传教到中国,或因初传所及甚小,或因持妥协态度(如耶苏会之妥协于中国礼俗),或因遭拒绝(不妥协之后遭拒),讫未能将中国人纳入其组织。及至末后基督教在中国传播开了,时则其教会组织已大变,无复强力,亦不能影响中国社会。日本人稻叶君山有几句话,可附此以供参考:
中国家庭制度之牢固,古今任何强劲之敌未能突破之。唐代受奈思特留斯派(景教)影响,明末清初受耶苏会教士影响,鸦片战争后受基督新教影响,依然不变。而且转有使基督徒家庭化之倾向。佛教在中国有最长久历史;但谓佛教已降服于此家族制度,亦无不可。此真世界一大奇迹,于中西文化划一鸿沟。
说到国家生活,中国人亦大成问题。于此而成问题,中国人之缺乏集团生活乃非同小可。
从国家放得很松,来推想,地方自治体(地域组织)和同业公会(职业组织)应当较发达。但中国为农业社会,工商业仅居附庸地位。工商业者虽不同于农民之分散闲静,想当有些组织,然其影响于中国人生活者亦就不大。同时以其不为中国文化界所重之故,关于其组织之记载甚少,难资比较讨论。从耳目见闻来判断,例如俗语“同行是冤家”(同行于商业上为竞争者)底一句话,则它没有西洋基尔特那种坚密团体组织,是不待说底。
说到地方自治,有大可注意者,中国有乡村自治而没有都市自治,恰与西洋地方自治肇始于都市者相反。四十年前,梁任公先生就注意到这问题。他在《新大陆游记》上,记他目睹美洲华侨社会情形而生之感想,其第一点就指出中国有族民而无市民。
吾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也。西方人之自治力,发达固早;吾中国人地方自治亦不弱于彼。顾何以彼能组成一国家,乃我不能?则彼之所发达者,市制之自治,而我所发达者,族制之自治也。试游我国之乡落,其自治规模确有不可掩者。恒不过区区二三千人耳,而其立法行政之机关,秩然不相混。若此者,宜其为建国之第一基础也。乃一游都会之地,则其状态之凌乱不可思议矣。凡此,皆能为族民不能为市民之明证也。吾游美洲观于华侨而益信。彼既脱离其乡井,以个人资格来居于最自由之大市,顾其所齐来所建设者,仍舍家族制度无他物。且其所以得维持社会秩序之一部分者,仅赖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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