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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是否可以进行和解?有什么依据吗?
被害人,被告人,案件刑事犯罪是否可以进行和解?有什么依据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刑事犯罪是否可以进行和解?有什么依据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说一下,刑事案件的和解,是一种量刑情节,不是定罪情节。
刑法上分为定罪和量刑,定罪就是够不够成犯罪,量刑就是要不要判刑,判哪种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判多久的刑。所以,和解更多是关于量刑的部分,与定罪关系不大。
和解, 一般都是有被害人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都会对被害人造成伤害,被害人需要获得补偿或赔偿。一是刑法只管定罪和量刑,所以没有规定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赔偿,虽然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判决赔偿的金额都会比较低;二是就算法院判了赔偿,如果被告人不履行这个给钱的判决,法院强制执行也很麻烦,毕竟家属如果不愿意承担,那很可能被告人就没钱了。所以,还不如规定一个和解,被害人可以早点拿到钱,甚至可以多拿一些钱补偿自己受到的伤害,而由于被告人可以判的轻一些,他家属也愿意帮忙给钱。毕竟,很多被害人还是很需要钱的,没钱救急的话,判被告人再久对被害人来说都没用。
另外,刑事和解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和解程序,检察官和法官都要参与,针对的是部分轻微案件;另外一种是属于广义的和解,即被告人和被害人自行和解,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签订和解协议,出具谅解书,适用于所有的案件。刑事和解程序是一种制度,有法定的程序,如果选择了适用的话,检察院、法院要走这种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而后一种只是法院规定的一种量刑的考虑情节,没有法定的程序,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但总的来说,这两种都对量刑起到比较大的作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刑事犯罪和解是可以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成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和同意,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才可以和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记住一个顺口溜:民间纠纷四五三,七年以下过失犯,五年故意渎职难。
以下案件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七十七条规定进行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但同时,还规定了,这类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则不适用该程序。
至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对方撤诉就可以了,不用再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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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刑事犯罪有部分案件是可以和解的。但和解并不是全部当然地免除刑罚。可分为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和部分公诉案件的和解。
一、告诉才处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这四类案件说明白点,就是不告不理,只要被害人不起诉,就不会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因此,只要诉前和解,或诉中和解被害人撤回自诉的,刑事责任追究程序就不会发生或终止,被告人也就没有判刑之忧。
二、部分公诉案件也是可以和解的。依据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所以对这部分公诉案件当事人双方是可以和解的。但和解不能当然免除刑罚,只能依法定程序从宽处理。
三、刑事案件的和解还是有很多掣肘因素的,比如被害人不愿意和解,或者漫天要价,导致难以达成和解协议。做一个守法的人才是最安全的,才不会委曲求全的求人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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