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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看待,西安女生公交车遭猥亵,警方称腰带坏了,案件不成立?
男子,刘某,西安市你如何看待,西安女生公交车遭猥亵,警方称腰带坏了,案件不成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9月15日晚,西安长安区323路公交车上,女大学生小刘感觉遭到猥亵,随即报警。目击者称,当时这名男子存在不检点的行为。17日,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回应,并不存在猥亵。这名男子上车时,裤子腰带坏了,拉链拉开了,引发了误会。
那也太巧了吧。恰巧上车的时候腰带坏了,恰巧拉链拉开了,恰巧“那个露出来”了,恰巧碰到了前面的女生,这个警察也能信?对此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该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
2018年9月15日晚,女大学生刘某在乘坐323路公交车返校期间,感觉身后有人与自己不时发生身体接触,在自己几次避开后依然能感觉到来自该男子的身体接触,随后刘某回头发现该男子的生殖器裸露在外,刘某十分生气随即抓住男子理论,在对方狡辩时刘某选择报警。
2018年9月19日,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19日对事件调查情况进行通报,称该男子因皮带损坏,裤子拉链未拉,而车内拥挤,并无猥亵行为。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首先对于大学生刘某面对疑似猥亵之人选择第一时间勇敢面对并报警的做法,我个人非常认可,给刘某点赞,为刘某打call,这才是一名女性在公共场合遭到猥亵时应该做出的正确方法,而不是隐忍和沉默。
对于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解释,我个人认为滑稽可笑。出现社会矛盾事件双方各执一词时,肯定有一方在说谎,不然不会各执一词,判断这类事件孰是孰非的方法是概率占比。
下面我来分析一下这件事双方说谎的概率。
该男子在这起事件中客观发生的事实:第一、自己裤子皮带损坏;第二、裤子拉链是拉开的;第三、自己的生殖器外露;第四,自己的生殖器与该女子的身体不断地发生摩擦。
大学生刘某在这起事件中客观发生的事实是:第一、自己正确站立并未向身后一直移动;第二、自己找该男子理论;第三、该男子拒不承认时选择报警;第四、媒体采访时还原现场经过。
大家根据以上客观事实判断是谁在说谎?
如果还判断不出来,我们就来分析这件事情如果悄无声息的发生是谁在收益?这么简单的事情,有智商的人都能判断是谁的问题。
而就在媒体报道后我去网络上搜索了该视频,热心的网友也可以去搜索该视频,当时车内灯光昏暗,但车内空间远没有达到该男子形容的非要挤在一个女生身后的地步。而面对记者采访,车内的其他女生也均指明是该男子有猥亵行为。
在我看来,警方的解释就是根本没有将此案件足够重视,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就希望将此事搪塞过去。声明中全部都是涉案男子单方面的回应,没有一字一句报案女子的控诉,完全是一个失衡偏颇的声明。
不过最后,我还是要给大学生刘某勇敢面对积极公开恶劣事件的行为点赞,保护自己最大权益。
(图片为网络配图,与本事件无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警察说的话你不信,你信什么?难道你希望这事是真的,年轻女娃让人在公交车上给耍流氓了?真是看热闹的不怕事大。警察是做过调查的,才公布调查结果,如果与事实不符,对方当事人为什么没有发声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这个巧合有点诡异,莫非连内裤也刚好烂了,烂的位置又刚好,站的位置旁边又刚好是女性。那么大多的巧合就变成故意为之,就算真的全都是巧合估计这位“男绅士”也跳到黄河洗不清了。公安同志为了息事宁人,这个和稀泥的本事不可小觑。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罪名坐实也最多只是教育一番。这些登徒子才不会怕这个口头警告,一有机会又会出手的。笔者建议抓到这类色狼当赏二十大板。当街行刑示众。以儆效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逛商场午饭时,饭店旁边桌子充电,突然发现不见手机,发现在一个女子手里,手机在她手里刚点上关机,我就去夺过来手机,我抱怨了一声,怎么可以不经过允许就动别人东西,然后就要来扯我让我道歉,说我怀疑她是小偷,警察来了后,处理结果是:手机在公众场合,人家拿了没错,虽然是不义之财。你们各走各的道,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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