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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上要加上媳妇的名字后才能结婚的话,你会同意吗?
名字,房子,的话如果房产证上要加上媳妇的名字后才能结婚的话,你会同意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你找媳妇应该找门当户对的,找有房子的,这样的女人不会要求你加名字。没有房子的女人那是肯定要求你加。不是门当户对的婚姻也不幸福,还不如单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要是小伙子就同意,因为同意不同意都一样!只要证据确凿----没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意,一家人无所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还真有问题。
房产证上加对方名字,视为房产赠与。结婚前加名,不然不结婚,可以视为附条件赠与,如果加了名字不结婚,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对方退还房产。
另外加名最好约定份额,约定对方占有多少比例,不然默认为对半分。
万一离婚,虽然根据出资数额-即对房屋的实际贡献比例来划分,一般不会真对半分,但对方确定可以分走一定比例的房产份额,或者相应价值的现金补偿。
如果是你婚前全款买的房,就相当于给女方白送钱了。
如果有贷款,要婚后共同还款,加名也公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意 不过事先公证 如离婚,妻子无权分割房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呀,反正我全款买的,婚前财产跟她关系不大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嘿嘿,按揭的房子要贷款还完才可以加名字,关键是女方要拿钱出来解押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加名字可以,首付款出一半,婚后共同还款,要不然都是国民党,心思不在老百姓身上,只顾自己享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硬性要求我就不愿意了。如果说是看情分陋我自愿,他没有要求的话,我就无所谓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真心,同意媳妇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有一条,婚前男方房产,如媳妇提出离婚时,不要再分男方的婚前房产,婚后可分,但愿都能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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