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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前科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前科,的人,制度对于前科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对于前科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谈谈前科的概念。
其实,国内对于前科的理论研究比较少。不信,你从任何一部法律里都无法找到前科的概念。这就造成对前科的理解不太准确。很多人将犯罪记录等同于前科,其实是错的。犯罪记录是犯罪事实及其刑事判决的客观记载。前科是对犯罪记录的一种规范性评价。简单来说,二者是评价对象与评价结论的关系。个人认为,前科是对有犯罪记录的人的一种规范评价。
其次,前科造成的影响。
对于前科的影响,可简单概括为三句话:影响犯罪人员就业;遭受社会歧视;影响犯罪人员后代生活就业。其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影响犯罪人员就业。为何如此?第一,我国很多法规直接限制了犯罪人员从事某类工作。第二,我国刑法确定了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依此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人员在就业时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告自己无前科。然而,犯罪人员因有犯罪记录而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而就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这很容易将犯罪人员推向社会的对立面,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最后,缓解前科制度的不利影响——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对于这个问题,国外通常采用前科消灭制度来解决。简单来说,前科消灭制度是指受有罪判决并被科刑的人在服刑期满或免除刑罚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未犯新罪,即视为没有前科,进而,在就业时就不会被刁难。目前,我国确立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但是,我国尚未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希望国家引起重视,尽快完善前科封存制度和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回答到此。另外,本人最近就在研究这个问题,写了一些文章,欢迎关注、留言。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科是前科又不是后科,浪子回头金不换。是永远不变的真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的一生坎坷不平,保不準就犯點小錯,沒什麽了不起的事,過去了就讓他讓過去,只要改了就好,浪子回頭金不換,別總抓別人這點短改了,就是好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前科、案底、犯罪记录的问题大家都非常关心,或多或少都会影响我们的生活。目前,全社会对这个问题还没达到一个清醒的认识,还有很多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待上述人员。
二、前科作为一种数据资源,在侦查、破案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缩小侦查的范围,提高破案效率。但是,这种资源只能作为侦查机关掌握的内部信息,不宜扩大知情范围。
三、其实很多违法犯罪虽然触犯了律法,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善恶,即使曾经有过,也不应该以此将一个人彻底否定。如果那样,一个人则很难再融入社会,长久下去,当一个人被社会抛弃的时候,心理会慢慢变成对社会的愤恨,直至与这个社会同归于尽。
四、我国刑法规定了前科报告义务,规定公民在入伍、就业时有报告前科的义务。刑法的规定太多原则,在法律的具体适用过程中,还需要法律予以细化,哪些方面需要前科证明,没有法律的规定不能设置任何的障碍。有关部门对前科记录要严格保密,非经法定程序、法定原因,不得对外公布,要作为个人隐私严格保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谁敢保证一生不会犯错,在监狱里出来,都是同等的公民,除开被削夺政治权利外,都是享有合法权利的,社会不能用有色的眼睛看待他们和歧视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今天听到一个消息,一个很久没联系的朋友自杀了!听到这个消息真的让人心里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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