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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在婆家己有孩子,至今没土地,在娘家是否可以分到地?
土地,婆家,户口出嫁女在婆家己有孩子,至今没土地,在娘家是否可以分到地?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出嫁女在婆家己有孩子,至今没土地,在娘家是否可以分到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出嫁女土地承包,国家政策非常明确,出嫁女如果在婆家未取得土地,娘家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土地承包权。这是国家对于出嫁女土地承包权力的维护。
所以,针对该题,出嫁女在婆家已有孩子,但在婆家没有分得土地,这是完全正常的。因为土地的承包问题,是有土地承包期的,在土地承包期内,一般不能随意调整土地,也就是基本遵循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出嫁女结婚前,已经进行了土地承包,嫁到婆家后,那边的土地已经承包了,如果没有机动地,就不可能再承包给新增的人口。
但是,按照政策,出嫁女在娘家原来承包的土地还在,村委会不应该收回。为什么还想在娘家分到地呢?如果村委会收回了,那属于侵权。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出嫁女户口即使迁走,但家庭户还在,承包的土地就不会更改,这是基本的道理。所以,出嫁女如果遇到在婆家无地娘家土地又被收回的情况,应该到娘家一边进行申诉,找村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索要自己的土地。如果土地还在娘家亲人那里耕种,那就没有争议了,只能内部协商种植的收益如何分配。
只是出嫁女嫁人后有了孩子,这孩子没有取得承包的土地。对于这一点,没有机动地的农村,只能待下一个承包其再给新增人口承包土地。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以及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该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所以,对于土地承包后新出生的人口,应该在户口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看看是否有可调节的土地进行承包。就这一点来说,出嫁女的土地可以在娘家,但出生的孩子户口在婆家,就不可能到娘家承包土地。
当然,如果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出生的孩子户口也落在娘家,这种情况下,娘家方应该保护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力,如果有可以承包的机动地或者新地土地,也应该给予新出生的孩子承包土地。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嫁女在婆家己有孩子,至今没土地,在娘家是否可以分到地?
这个问题一般得确认孩子户口在哪里,孩子啊户口在哪里就在那边分到地的,而且现在土地已经确权了,每个孩子都有地的,不像以前生小孩有的都没有地。
如果自己这边没有地,那么孩子户口在婆家那边,地也应该在婆家那边,这个地是根据户口走的,看孩子落的那边户口,一般户口都是跟父亲的,但是您这边没有地,可能孩子户口在儿媳那边,地也应该在婆家那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嫁女在婆家已有孩子,至今没有土地,那么应该在哪里可以分到土地呢?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嫁后,户口还在娘家。农村一般是户口在哪哪儿分地的原则,只要你户口没迁走,你就可以要求在娘家分地。第二种情况是户口已经迁入婆家,那你最好在婆家分地了,你在娘家要求分地,一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没有户口却要分地,不光村委会不会同意,村民也不会同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户口在哪里。
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观念深入人心。很多村委会认为不管出嫁的妇女户口是不是迁出,都不属于村集体成员,不应该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征地补偿的分配。
按照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在婆家未取得承包地的出嫁的女儿,娘家的原承包地不能收回。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只要出嫁女的户口还在本村,没有在新居地重新获得承包地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就应当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本村村民应有的各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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