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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海外工作合同三年,现刚满一年想离职,需要当初出国公司给办理手续的费用吗?
费用,合同,你就外派海外工作合同三年,现刚满一年想离职,需要当初出国公司给办理手续的费用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外派到国外工作,合同签了三年,合同上关于薪水的条款是按照约定执行,其余关于违约金或者说提前离职需要赔偿签证机票等费用未写入合同,现在本人刚刚满一年想离职,应当赔偿违约金或者当初出国公司给我办理手续的各种费用吗,特别是关于机票费用,签证费用,公证费用,甚至接机费用等等,需要赔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国外工作,很多人都想去。你讲的三年合同,一年后不想干了,此种情况只能说理解。现在无处不在讲契约精神,应该把签合同的情况少露点,透过合同能见人的诚信。显失公允的除外。例,出国一月挣5万,只给你5仟,这种情况是理解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当初是否书面约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当时的合同约定,若有需要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按所述,劳动者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中没有相关赔偿一系列费用的约定,正常离职即可,无赔偿责任。此观点只是针对上述情况完全真实而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能派去国外工作,相信你的能力及薪水应该不是很低,大多数人想去也没有机会。但是你只做了一年就有辞职的想法,应该是自己有更好发展的地方或另有苦衷,这个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了,也只有你自己去把握,别人是帮不上忙的。难道说不用赔钱绐公司了,你就辞职;要赔钱公司时你就委屈自己继续干下去,从而耽误了自己更好的发展吗?
你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及其它赔偿要求,只要你走合法渠道去辞职,正常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你就无须赔偿任何款项给公司。所谓合法辞职就是按劳动法里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天辞职,可以解除合同,三十天后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才算合法解除了劳动关系。当然,协商好的例外。
以上只是个人观点,建议你咨询一下相关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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