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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霸座女处罚出来了,你怎么看?
力度,高铁,拘留高铁霸座女处罚出来了,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昨日,一女子在高铁G6078次列车上强行霸占他人座位。今日,衡阳铁路公安以其“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该女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今日通报,铁路客运部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乘客“霸座女”的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买乘坐火车。改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处罚力度不足!她霸座不是振振有词道理十足吗?不是很会挑剔硬说座位标识不科学吗?不是声音大还很凶恶吗?这样的处罚力度不足以教育本人以警效尤。起码应该罚2000元,入两年黑名单不得坐火车高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处罚我个人认为太轻了,一是“霸坐”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别人花钱买的座位没能按值享受,被“霸座”者掠夺,二是损害了公共的利益,扰乱了公众场合的秩序,从这两点我认为应重罚。罚少了这类事情还会发生。建议5000/10000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拘留15天以上,罚款1000元,禁止乘坐高铁,列车一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始终觉得处罚过轻,最低该拘留。另外,随车应该有乘警,乘警也得处罚,出现霸座时,应该是乘警发挥作用的时候,不是只劝说,该暴力时就该暴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社会道德缺失已是不能忽视的问题,碰瓷、霸座仅是表象。做事没底线,互相伤害,循环挖坑等等,又构不成犯罪,但却造成社会管理成本迅速上升。应该学一点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比如,让这些人强制参加社区服务,提高公德意识,或者使用新加坡人见人怕的鞭笞…等。只有使用强有力的管理手段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协,才能保证大众的合法权益,一味的忍让,和稀泥,不讲原则的调解,只会使坏人越来越嚣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处罚力度不够,要处以拘留7天以上,拉黑名单两年禁乘高铁,再发到媒体曝光,然后在全国高铁车站公告栏作为警示教育材料。最后函告其所在单位`公司`村委街道,限制三年评奖丶晋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罚二百元算啥毛毛雨,起码也得罚一至二千元,把她拉黑禁坐高铁二至三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处罚太轻了,起不到惩戒的效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除了处罚,还应该要赔偿受害者,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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