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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串通损害储户的利益,银行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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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串通损害储户的利益,银行要承担责任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金融机构职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因为失误,侵犯存款人利益,银行因承担责任?
同时,若因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便利侵犯存款人利益,虽然工作人员承担刑事责任,但不能免除单位的民事责任。虽然工作人员承担刑事责任,但不能免除单位的民事责任。银行不能因个别员工的犯罪行为而否定银行的合规管理,因此可推定银行有监管过失,银行应承担兑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
存在下列情形,储户可要求银行承担兑付本息的责任:
一、存款被银行员工挪用;
二、银行职员套取储蓄存款;
三、银行职员柜台收款后出具假存单的;
四、银行职员与诈骗分子内外勾结导致存款损失的;
五、被除名银行职员以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骗取客户存款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承担责任,不能因为他们个人责任而免除银行自身管理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如果因个人给客户造成损失而不负责任,那就乱套了,只要把所有损失让一个人承担替罪羊,那你说世界上会有银行破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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