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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了后还能不能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遗产?
父母,女儿,继承权女儿出嫁了后还能不能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遗产?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假如一女子出嫁了,自己有一个哥哥切结婚了有孩子了,哥哥嫂子孩子都住父母的房子里面,房子是城郊三层住宅独栋别墅!父母都尚在身体健康也住在其中,也没有明确的立下遗嘱,然后该女子两年后离婚了。父母的房子自己是否能居住?父母的房子自己是否居住权?再假如父母不幸也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下自己能否分得父母的房产个财产?望懂这方面的大神解答一下并说明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都是就观念惹的祸!
民间自古有“出嫁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这种说法现在还在一些地方流行着,就是当女儿出嫁当天,在上接亲的婚车(有些地方把用轿子接亲的习俗好像也用了起来),娘家嫂子或者婶子之类的人,好端盆水泼在堂屋或院子、楼梯口,意思就是既然已经出嫁就像这泼出去的水,不能再回来,因为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当然,这种不回来的不是指永远不回来,再回来就是走亲戚而不是被婆家休了,现在叫离婚。就是因为有这类说法,所以,大家就想当然地认为,出家的女儿没有了继承权。不但没有继承权,在一些待拆迁的地方,出家的女儿是不在补偿范围的,哪怕昨天才出家。与之相反的是,哪怕昨天才进门的媳妇,却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对于出嫁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其实,法律说得很清楚。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继承遗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九条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以上法律条文规定,子女都是父母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法律规定的被剥夺继承权的几种行为。
同样是《继承法》。《继承法》第七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出嫁的女儿除非有以上法律列举的几种行为,否则,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她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值得借鉴的做法。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有些负责帮忙析产的人往往会采取女儿少继承一些的做法。毕竟,出嫁以后对父母尽得赡养义务相对少了一些;还有,虽然父母不在了,但家中的一些人情往来还是要靠兄弟来承担的;再加上逢年过节来祭奠父母,开支主要还是兄弟出得多一些。
以上是个人浅见,请各位师友指点一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可以了,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女儿就不是自己亲生的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可以了,出嫁的女儿可以不要但是不可以不给,赡养父母儿子女儿也都有义务,财产也应该是一样平等,女儿要是条件好的话哥哥或者弟弟条件不好,女儿也可以放弃继承权,那是女儿对娘家哥哥弟弟的一份情。在我们老家就是财产都儿子继承,女儿没有人要,给父母看病花钱也都是女儿拿,我们家就是我父母一切基本都是姐姐花钱 没有用我哥哥的钱,我那时候还小也没有为父母做什么一直敢到惭愧,我们那女儿都希望自己哥哥弟弟家幸福过得好 ,都感觉特别开心所以女儿都希望为娘家多做点什么。从不跟娘家兄弟去争取什么,我到现在也是一样看我哥哥快乐我心里才舒服,哥哥不幸福我也不开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可以,现在是男女平等的社会,子女无论男女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可以。
首先,父母生前可以自由地对财产作出安排,给谁不给谁父母说了算。如果父母生前没有对财产做出分配和安排,父母去世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无论女儿是否出嫁,都跟儿子一样平等地享有继承权。甚至在如果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过世的情况下,女儿也拥有父母的代位继承权,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其次,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封建老旧思想逐渐改善,男女平等的观念日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父母都摈弃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陈规陋俗,平等地对待儿女,即使女儿出嫁,分配财产的时候也会为女儿考虑安排。
最后,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女儿也不能以出嫁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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