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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产妇分娩3月体内扯出臭纱布,院方称属于护士个人过失」?
纱布,医院,护士如何评价「产妇分娩3月体内扯出臭纱布,院方称属于护士个人过失」?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2017年9月,郭女士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生完孩子后,腹腔一直疼痛难忍,接连三个月的消炎治疗都未见好转。可是某天洗澡时,竟意外从身体里扯出一块发臭的纱布。原来,郭女士分娩时出现了大出血的情况,医务人员采取紧急止血措施,在她身体里放了很多止血纱布。此后,婴儿顺产,郭女士在医院住院三天后,正常出院。但是,郭女士产后恢复非常不理想,腹腔部位一直疼痛难忍,不时会有脓水从下身流出。
事后,涉事医院回应:可能是护士清点纱布时数错了,但当时那位护士已经调走了。言下之意,就算是我们护士的责任,可是人家已经调走了,与我们也就没关系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答!首先说这属于典型的医疗事故,院方应该承担所有责任,表面上看是属于护士个人过失所致,护士是直接责任人。不错,护士的职责就是三查七对一注意: 三查:服药、处置、操作前查;服药、处置、操作中查;服药、处置、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时间、剂量、用法; 一注意:用药后反应,这是因为护士工作麻痹大意导致,但反过来想,谁来监督护士的工作?
一个小小的手术都能造成如此滑稽的事故,说明医院管理存在漏洞,术前准备工作不足,术后没有按手术正常程序进行操作。有一位医疗工作者的朋友说,手术过程所有器具、药物都有明确的数量,术后必须一一核对,那怕是一丝线头都得核对清楚,不能有一丝马虎,这是人命关天的事,不是菜市场买菜,随意翻两下就走人,手术过程都有明确的分工,护士只是一个小小的工序,如此草率,谁还能去就医?手术过程是一个团队操作的过程,不是一个人的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产妇分娩3月后,体内扯出臭纱布,院方称是护士个人的过失,而且这个护士已经调走了。这家医院分明就是推卸责任。毕竟这个护士参与了产妇分娩的过程,而且护士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医院是摆脱不了这次的医疗事故的。如果医院继续推卸责任,那就去找法院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西门观点:完全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事件大略:2017年9月,受害人郭女士在连云港医院生孩子时,出现大出血,医护人员在她的身体里放了许多纱布进行止血。生完孩子三天后,郭女士出院,但出院后腹腔部位一直疼痛难忍,不时有脓水从下身流出。接连三个月消炎也未见好转,一次洗澡时,突然从身体里扯出一条纱布。原来,当时在医院止血时,护士没有将身体里的纱布取完。
郭女士据去医院讨个说法,但涉事医院的沟通办负责人说:“当时再受罪,现在已经好了,损害的标准是要看结果的,这个过程没有给病人留下后遗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这个沟通办负责人代表的应该是医院的立场。这简直是混账逻辑,纱布留在腹腔内三个月,都发臭致使受害者感染化脓了,还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拿什么才算严重后果?难道人死了才算严重后果吗?
其实,这还不算,愤怒无奈的郭女士找到当地卫计生部门讨说法,但这里的负责人和医院一丘之貉,竟然说,医疗事故给郭女士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属于护士个人行为,现在护士已经不在医院了,因此很难对她进行处罚。
这个负责人更可恨,究竟什么才算严重后果,难道非要弄出人命才算严重后果?难道那个护士不是医院的工作人员?郭女士在医院分娩出事,而且属于医疗事故,医院难道没有责任?那还要医院干什么?要医院院长干什么?还要你这个卫计委负责人干什么?都回家卖红薯得了!
总说患者医闹,像这样的医院,这样的医院沟通办负责人,这样的卫计委负责人,不医闹行吗?难道就让受害者忍气吞声?
毋庸置疑,在这起医疗事故中,医院应当负完全责任,受害者完全可以将医院告上法庭,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护士肯定是有错的。但是医院的管理问题更多。
在医院里为了避免各种医疗差错及事故的出现,都会制定各种规章制度。
医院都有十几项核心制度。这位护士显然违反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显然没有清点手术用物,不然不会遗留纱布。
一般助产士在接生后,缝合会阴伤口之前,会在阴道内塞上无菌纱布,以避免宫腔内流血出来影响会阴伤口缝合。在缝合完毕后记得取出。
一般稳妥的做法是,将纱布的带子留在阴道口固定在纱布上。
此例病人是宫腔填纱布止血,按理来说,放纱布必须有数,取出纱布更应该点数。
如果一个没有责任心的医务人员,又不按制度来操作,那出现这样的问题,一点都不奇怪。
护士是医院的护士,是责任人,医院是责任主体,不能因为责任人调走了,医院就没有责任了。
医院的说法非常业余,估计医院根本没有相关管理制度,有也是应付检查,平时根本不会执行。
谢谢!(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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