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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骨灰盒敲诈陵园,你怎么看这事?
陵园,骨灰盒,敲诈勒索偷骨灰盒敲诈陵园,你怎么看这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被告人崔某到北京市昌平区某陵园墓地盗走骨灰盒一个,并于次日以此为要挟,通过打电话方式向该陵园索要人民币30万元,随后减至45000元,后因2015年12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未得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崔某偷骨灰盒敲诈陵园一事略谈一点看法:首先崔某这种行为是最无知的,他不但违背了法律法规,还无视了一个做人的良心准则。其次,因偷盗骨灰为由向陵园敲诈,构成了勒索、敲诈罪,触犯法律法规,不但要给予经济处罚,还应该给予法律制裁。另外,他无视人文道德准则,除向陵园管理人员和被盗骨灰后代陪情道歉外,还要对自己的行为向社会做出公开检讨,以达到彻底悔悟及教育后人的效果。总之,不能轻描淡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案件回顾
2015年12月13日,被告人崔某到北京市昌平区某陵园墓地盗走骨灰盒一个,并于次日以此为要挟,通过打电话方式向该陵园索要人民币30万元,随后减至45000元,后因2015年12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未得逞。
案件进展
2018年4月5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崔某敲诈勒索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徒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崔某曾因犯敲诈勒索罪受过刑事处罚,对其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鉴于崔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两点启示
1.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常讲“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扫墓是中国传统习俗,但有些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置传统于不顾,在扫墓祭祖这件事上动歪心思。想问问罪犯崔某,如果你家人的骨灰盒被人偷走了,你是什么感受?
2.陵园应加强安保措施。陵园作为公众墓地,应妥善保管骨灰盒等贵重物品,不应让闲杂人等随意进入墓地,如果本案件中被偷骨灰盒的家人指控陵园保管不善的过失,陵园会更加被动。
我是正经的八哥,欢迎各位看官在评论区留下您宝贵的意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人恐怕是穷疯了,去干这种挖坟掘墓丧尽天良的事。
如今有那么一些人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成天就想着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做事拈轻怕重懒惰成性,尽想些歪门邪道一夜暴富的事,渐渐误入歧途一步一步走上了犯罪道路。
这个偷骨灰盒敲诈勒索的人也算是机关算尽,却聪明反被聪明误。
随着刑侦技术融入高科技,再高明的犯罪手法都会被一一揭露,再厉害的罪犯也会被抓捕。这个事件当中的犯罪分子用这点小伎俩也想成事,只能说明他知识浅薄,真的很无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是偷骨灰盒,本质行为够不上犯罪行为,可以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理。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一仟元以下罚款。
当然敲诈勒索就不能这样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与资金的多少,对社会危害程度提起上诉,甴法院来判定。依法会有应有的惩处的,情节严重就会够成判刑就会判刑并处已罚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行为必须严惩。
古语有云:入土为安,死者为大。偷盗骨灰盒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的原则,带给亲属悲痛,破坏社会秩序。以此为要挟,敲诈陵园的行为更是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虽然属于未遂,但是也构成了刑事犯罪。对于此种行为必须依法严惩,才能告慰逝者,抚慰生着,还社会良好风气。
当然,陵园在此事件中是否有责任还有待进一步的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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