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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两个股东A和B,现在A方想退股,B方不同意,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公司,股东,股权一个公司,两个股东A和B,现在A方想退股,B方不同意,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目前AB双方已经不可能再经营下去了,但是B方坚持不分开,B方资金雄厚,由于经营不善现在公司漏洞太多,但B方坚持往下做,并要求共同增资,A方实力有限,实在跟不动。双方协议持股各50%,投资240万,目前A方到账110万,B方到账90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海一粟认为,A股东要实现退股的目的,需要具体一定的条件。
1、退股的定义。题主的“退股”应当是退出公司。而股东想退出公司的路径,在法律上却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B股东不愿意,并坚持做下去。
2、退股的路径。从法律上来看,股东退出公司的路径只有两条路:一是转让股权,二是解除公司。
(1)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有两个方法,一是直接给B股东。这个方法显然行不通,因为B股东想继续做下去。二是转让给公司外的人。这个方法能否实现,取决于公司的成长性。就是说,目标公司的股权值得他人花钱购买。否则,你就是将股权送给他人,他人也不一定要。因此,对外转让的前提就是:是否在人愿意购买?
(2)协议解散公司。解除公司的方法难以操作。原因在于,B股东不同意。既然不同意,就无法达成解散公司的协议,不能达成协议,就无法通过股东会的方法解散公司。
(3)强制解散公司。公司法对于强制解散公司有着明确的规定,这就是: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估计本案还不具体诉讼解散公司的条件。
3、法海一粟的建议,股东在成立公司聘请律师起草公司章程,并公司章程中约定退出公司的条件。公司成立容易解散难。这就像结婚一样,结婚容易离婚难。成立公司时,双方在章程上签个名,再准备一些必备的文件,公司就成立了。而要解散公司则需要这个条件,那个条件。因此,法海一粟建议:成立公司时,事先约定好解散公司的条件。比如,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另一股东收购自己的股权,等等。不过,这些条件的草拟,可能需要律师操刀。而律师操刀,则要收费。正因为如此,很多股东在设立公司时,不会花钱让律师起草公司章程。结果,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合不来的时候,想退出公司却遇到了法律上的障碍。
没办法,如果解散不了,就自己慢慢熬吧。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欢迎关注京益法律顾问,您的事业合伙人。
首先,取决于你们的合伙方式是合伙企业还是公司。 如果是合伙企业,则一方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退股的,如果不符合特定条件非要退伙,还要赔偿损失。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股东可以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公司。股权可以转让给另外两位股东,也可以转让其他人。但同等条件下,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想看你们俩在合伙企业中都有什么样的执业权利,这个了解清楚才能做下一步决定。
A想退,但是B不同意,问题是谁占有主导权,谁有绝对的控制权,平分股权,只会导致什么事情都要商量,而且什么都商量不出结果,就像这个事件一样,意见分歧,不能统一。
同理,B要求共同增资,A不同意也不能实行下去,这就是平分股权的后果,看谁占主导权。
已经到了这种局面,建议还是坐下来认真跟B谈一下,看合伙这个项目还能不能做,做下去的结果会怎样,会有怎样的收益,如果B坚信做下去,可以谈对赌协议,即都增资,B有控制权主导公司发展经营,A在企业中该做什么还做什么,B引导公司发展,在一定的期限比如说一年内盈利达到多少比如100万,这样A以1元价格转让自己18%的股份让B拥有公司绝对控制权,以后的股份比例就是32:68,以后A只享有分红权。
如果在期限结束完不成定的目标,则B以1元价格转让自己18%股份给A,然后A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全部由A说了算,B仅有32%的分红权,对赌协议的使用是让公司产生绝对的领头人,让公司股权架构合理化,有利于后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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