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出嫁了但户口在娘家一直没有迁出,在娘家土地确权吗?
确权,土地,户口出嫁了但户口在娘家一直没有迁出,在娘家土地确权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所以,新确权的土地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是你家的事情,清楚了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了
我谈谈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承包,以户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家庭内人口增加,不补地,出嫁的,死亡l的,不去地。根据这一政策,女人出嫁,户口迁出与不迁出,与土地无关系。主要由父母或承包人决定。我大侄子女儿,出嫁外县,20多年了,户口早迁出了,土地还在我大侄子土地证内。我大侄子,每年给女儿一定补偿。这是土地政策决定的。女人出嫁,迁不迁户口,没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要看这个出嫁女是什么时候出生的,如果她是二轮土地承包前生的,那么这个出嫁女就应该在土地确权证上有她的名字(男孩也一样)。如果她是二轮土地承包后少生的,那就不论是出嫁女或是男性,土地确权证上都不应该有她们的名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嫁了但户口一直在娘家没有迁出,在娘家的土地确权吗?
题主这个关于出嫁女的土地确权问题,作为土地确权中不可回避的特殊情况,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妇女结婚后只有在婆家分配新的承包地后,娘家这边的村集体组织才能不保留其承包地,其承包的土地在哪里,就在哪里确权。如果“户口一直在娘家未迁出",说明其仍然属于原集体组织成员,根据法律,“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以,出嫁女的土地应该确权在娘家。
二、如果出嫁女出嫁后其户口巳经迁入婆家,在婆家巳经分配了新的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其巳经不是娘家这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在婆家巳分配了新的承包地,其原来的承包地村集体组织要依法收回,那么她的土地确权理应在婆家。
三、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出嫁女在娘家和娑家都没有取得二轮承包的土地,但其户口却仍然留在娘家。像这种情况,土地确权的时候可由出嫁女的娘家、婆家共同商定,选择一方作为家庭共同所有人来登记土地确权。
四、假如出嫁女娘家死亡绝户没有人了,因为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而出嫁女的户口仍然在娘家这边,所以出嫁女依法仍然享有原家庭承包户的所有权益,原来家庭承包的土地确权应登记在她的名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是否应该有土地,土地确权是否应该有出嫁女的名字?
因婚姻原因出嫁的妇女,一直在婆家生活,而其户口一直在娘家没有迁出,涉及到出嫁女的土地问题,至今有许多人还弄不明白,搞不清楚出嫁女户口在娘家,在娘家到底应不应该有土地的问题,舆论不休。
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其实理解起来并不那么难。
出嫁女一般户口都习惯留在娘家,那么出嫁女原来在娘家的承包地的经营权应该仍然归出嫁女,原籍地方不应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撕毁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
为什么在要这么说,我说的是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出嫁女虽然人已经离开娘家去了婆家,但是由于户口没有随人走,所以婆家村民委员会是不会分给她的土地的。还有一个问题,农村土地承包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户口没有迁出的人仍然拥有土地承包权。
以上是我个人一点看法,仅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可以参考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出嫁女性的户口一直在娘家的话,其自然可以享受土地分配权益,土地征收的话,其女性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费。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