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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建龙工人上班,上十二个小时,符合法律规定吗?
劳动者,小时,工作时间闻喜建龙工人上班,上十二个小时,符合法律规定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闻喜建龙工人上班,上十二个小时,符合法律规定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看你是在哪个国家?其他国家咱就不说了,因为不熟,说说咱们国家吧。
咱们国家法律规定就是8小时工作制。这是前提,记住了。
在基础前提上,那就要看你的就职公司的劳务合同上是怎么写的?所以说入职前看好合同,该问的问清楚了,这是最好的,别到时糊里糊涂的。
其次就是按国家规定的话,超过工作时长,用人单位理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助费用或者是对应的调休。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介入。
最后我想说的是,现在有几家单位是正常的工作时长的?呵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谢谢你提供这个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他每天上班12个小时 ,肯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正常工资每日不超过八小时 ,加班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但也不是天天都可以加班 三个小时。 《劳动法》同时规定每个月加班不超过36个小时。 具体的法律原文如下: 一、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 但是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若有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 ,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 ,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第四十四条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 ;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四、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不合法。
我们先来看两条关于劳动时间的法律法规规定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上述两条说的很清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如果确实需要加班,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从你描述的情形看,每天加班4小时,每月加班也远远超过36小时。
对于你的情况,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同时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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