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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热衷公益的人私德却都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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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为什么很多热衷公益的人私德却都不怎么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近看到这个话题,很多人在讨论,作为一名心理学工作者,我也尝试着从心理学和文化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们要对这个标题作一个澄清:是不是所有公益人的私德都不怎么样?
我认为,不是所有公益人的私德都不怎么样,只能说任何群体里都可能有害群之马或者说有还需要成长的人。
我们不能因为一小部分人有问题,就说这个群体有问题。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群体里的有些人的确还是有需要教育、需要成长的地方,甚至个别人还需要法办。
为什么有些公益人也会去做坏事呢?不难看出,这是表面和内在的不统一的问题。比如,最近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公益人雷闯,被爆出私下性侵很多女孩子,引起了大众的关注,他本人也承认了。雷闯或“雷闯们”表面上做公益,私下里又触犯道德甚至法律,其实就是表里不一。
表里不一不仅是道德上的表里不一,也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
一个人要做到表里如一是需要有心理资本的。
比如有些人表面上是好的,私下里也想好,但是因为私下里没有更多人的监督,自己的自律能力、慎独能力又不强,就做了违背法律、道德和良知的事情。大家不要认为他只背叛了社会,伤害了别人,其实他也背叛了自己,害了自己。
从生命向上的 成长动力和精神文明的要求来看,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正人君子。如果他只在表面上扮演一个好人,而私下里自己又做不到,这很可能是心理能力不够的问题,而不是本来就是一个坏人,这不是动机本来就坏的问题。
如果他本质上就是一个坏人,他可能就不会做那么的好事了。当然,我们也不排除有些人通过表面做好事,来掩饰他私下里做坏事,这是另一回事,应另当别论。我们今天讨论的公益人是“真正”的公益人,而不是利用表面上做公益,来达到私下里干坏事的目的那个层级的人。这样,我们就可以提出一个问题:公益人的这个群体可以分哪几个层次?下面我来做一个分析。
第一个层次,他有想做好事、做好人的愿望,但心理上还没有达到做好人、做好事的心理资本和能力,他希望通过做好事来让别人看到自己,认可自己,这个层次是比较低的。我记得以前我在广州市心理志愿者协会担任心理辅导热线志愿者的督导老师,我选拔每一期的心理热线志愿者时都会对他们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要从事公益活动当志愿者”,还有其它的一系列问题,都是考他们的动机。
你就会发现,大多数人做公益、做好事,都是为了心理层面的心理需求的满足。
有相当多的人在社会中找不到认同感,找不到价值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边缘人”,特别需要别人的认同和社会的关照,希望被别人、被社会看见,这些人会寻求做好事的机会。所以我们会发现在公交车上、在地铁里,一些社会层次比较低的人,自尊心比较强的人,自卑心理比较强的人,更愿意做出亲社会行为,会给别人让座,会更多的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们曾听到这样的新闻,一个穿的非常脏的刚从工地回来的农民工,他们为了不弄脏椅子,而坐在地上,或蹲在座位旁边。也就是说,越是自尊心低、社会认同感低的人,他们更渴望人们对自己有较高的评价,会更容易做出亲社会行为。这好像是和为富不仁相对立的两种社会心理现象:越是经济贫穷、生活低下的人越渴望得到自尊的满足;越是经济富足、生活层次相对高的人,内心的那份善良反而被掩盖了,蒙上了灰尘。
这种第一个层次的人是不是说不适合做公益?
不是的。但他们在社会服务和公益伦理下去做的好像是一个等价交换,只不过他获得的不是经济的回报,而是社会的认可。比如说我们在对公益人士进行奖赏和激励的时候,要给他们更多的社会层面的认可,让他们产生更强的自尊心和价值感,这样,他们就更好的投入到社会公益服务当中去。但是我们在对这类人群进行管理、进行社会要求的时候,不要把他们看的太高,更不能因为他做了一点好事,我们就很快把他看的很高,因为他实际上只是属于第一个层次。他是一个好人,但是,他是一个相对来说还在成长当中的好人。这样我们公益组织的管理者及公益群体的关注者,比如说媒体和社会大众就不会站在更高的道德的高度去要求这些人。而这些人也要对自己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认识到其实自己是一个渴望通过亲社会行为、服务他人来获得自我价值的人,自己还没有达到别人所认为的那个层次。
人家可能会觉得你这个人真了不起,你是个很伟大的人,你很厉害,但是自己要有自知之明。所以我们对公益人士的教育和自我认知上面的培养、培育,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第二个层次,是通过做公益,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就是不再只是小我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心理层面的需要,而是一种社会价值的需要,是通过做公益实现自己理想的生命状态。说白了,第一个层次的公益人还是一个心理的穷人,是把公益看成是一个经营自己心理及人生的一个生意,并通过做公益这个“生意”来换取心灵的成长和对自身的肯定。第二个层面,是在做公益、在服务社会的同时,让自己的生命更加闪光、更加有价值。第二个层次的人就不是心理贫穷的人,这种人往往也不会做出极端的公益行为。什么是“极端的公益行为”呢?比如说一些人为了救别人,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为了让别人过得好一点,自己忍受痛苦,过得非常惨,这就是第一个层次,这实际上不是一种真正的助人。人家的生命是珍贵的,我的生命也是珍贵的;别人的幸福和感受是值得尊重的,我的幸福和感受也是值得尊重的。这个目标第二个层次的人已经实现了,而第一个层次的人还没有实现到。所以他会做一些亏本的买卖,就是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同,而让自己处在痛苦或者是难受当中。
这两个层次有一个根本的界限,就是第一个层次的人心理更贫穷,还是“要饭”的水平,还没有积累一定的心理资本财富;而第二个层次的人已经是脱离了贫穷,基本实现了小康——心理的小康,有心理资本,有自己的自尊,做什么事情和不做什么事情不是因为别人怎么看,不是因为做这件事情自己能获得自尊而去做,是因为觉得它有价值,社会需要,应该站出来而去做。
第三个层次,他们不再是为了自己心灵的需要而做,也不是为了社会的需要而做,而是为了享受公益的过程,满足生命的飘逸状态。说白了,就是“玩”,这是更高的境界了。
我们自身有自私自利的本能,也有分享、利他、奉献的本能,因为人在生存得到满足后,开始满足发展,发展满足以后就要满足精神层面的需求,就是幸福、快乐、愉快的状态。比如,我们如果闲着,就感到无聊,我们干点活,就觉得很快乐,这种人干活就不再是为了赚钱、为了生存、为了讨别人喜欢,而是在干活的过程中,自己是喜悦的,是快乐的。我们的很多优秀的文化、文艺成果都是源于这样的劳动而产生的,比如我们的音乐,是因为我们在劳动中,在与大自然的互动中 ,使用的工具发出的敲打声音,产生了音乐这种美好的艺术;我们的美学是在我们烤食、制作食物的时候,我们祖先发现了各种颜色,闻到诱人的味道,令我们欣喜,所以美学就出来了。人间所有的文学、艺术、美学都是源于我们的劳动。所以到了第三个层次的人,他不再是奔着那个事情,而是为了享受这个当下,这是很高的层面。所以第一个层面的人、第二个层面的人和社会大众是很难理解第三个层面的这种享受状态。但我们很多时候,把公益人都理解为了第三个层次,这是不太合适的。因为某种意义上来讲,第三个层次的人不再为了满足自己的一些需要而去做,相对来说,他做出反社会的行为,即对社会有破坏性的行为的可能性就很少,因为他什么都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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