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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为什么不适合作为地方税种?
增值税,地方,中央增值税为什么不适合作为地方税种?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增值税为什么不适合作为地方税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严格来讲,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而不是单纯的中央税。
从管控角度,增值税不适合作为地方税种,主要是由增值税的自身属性决定的。要全面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关注: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二、增值税的分类
税收分类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各种税所进行的归类。即把相同或相似的税归为同一类,把不同的税归入不同类。根据不同的研究需要和标准,可以产生不同的分类方法。
其中一种分类方法,即按照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增值税属于这样分类中的流转税。
简单粗暴理解,增值税就是就业务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三、业务范围
随着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业务的流转链条已经遍布全国,甚至现在国际贸易也已经是司空见惯的日常业务。
增值税以流转过程中增值额征税的特性,就存在税收转移问题,可以通过一定的调节手段,选择性的在某个省份或地区交税,会不利于地区间的协调配合。
四、税款抵扣的特性问题
增值税很大一个特点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案例层出不穷。而且在我国税法体系中,就专用发票相关违法行为入刑责也是为数不多的与税收相关的严厉处罚之一。
鉴于此,增值税需要一个全国统一的协调管理体制,因此也不适合作为地方税种。
五、原因总结
综上,增值税不适合作为地方税种的原因主要是两个:
第一,是因为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的属性,抵扣链条遍布全国所决定的;
第二,是增值税税制属性下,严格的管控制度要求,决定了其不适合作为地方税种。
六、分成问题
另外,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收分成有新变化:
1、营改增前,增值税的税收分成中央和地方分别为75%和25%;
2、营改增以后,根据国发〔2016〕26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大概在2-3年时间内中央和地方分成按以下办法办理:
(1)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
(2)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
(3)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
(4)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5)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
(6)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七、其他共享税
除增值税外,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还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建税和印花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增值税有叫做流转税,形象点说就是随着货物流动的税,您在辽宁、湖南、广东采购的原材料,拿到山东去加工成品后,卖给上海!
上海人民把税金给了山东人民,山东人民把税金又给了辽宁、湖南、广东人民。然后你让山东、辽宁、湖南、广东把收上来的税自己留下,不上交国家一部分,那上海人民不得炸锅吗?
这个比方是不是比较形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地方税包括: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概念来看,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而地方税征收对象不具备增值这一属性或不属于商品服务,这些区别即地方税与增值税不能转换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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