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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没有自杀的权利?
权利,自己的,生命人有没有自杀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有生命权没有自杀权,生命受法律保护,自杀受道德谴责。犯有罪恶的人自杀是畏罪自杀,患有精神疾病的人自杀属于不正常死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有没有自杀权利?
我认为人不单止有自杀权利,还有自杀的必要,但要看在什么情况下使这个权利,比如为国家为保护别人勇于自杀是合法合理的,例如在战争中或在执行一种特殊行动中为了保护军事计划和任务在绝境中就要用自杀的方式来保护秘密等,但为了自己逃避责任或前景绝望而自杀就不合法,但也不需要负法律和刑事责任,因为人都死了一切都完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我结束生命,这种叫做自杀,每个人都有选择活下去的权利,至于有没有选择死的权利呢,这个要分为两部分来看,并没有绝对的,比如说一部分绝症患者,身体受到病痛的折磨,非常痛苦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想法,想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个时候就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自杀,还有一种是安乐死。
对于自杀这种事情,是个人选择,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你自杀就会有人想救,自杀权利跟抢救的其实并不冲突,所以自杀是不是违法的,这个也要分为几种看待,一种是已经死亡,还有一种是因为自杀影响了当地的公共秩序以及浪费了资源,这种自杀当然是不可取的,同时也是违法的。
当然现在社会里面,自杀的人很多,因为我们不是当事人,所以我们没办法真正的理解当事人的内心世界想法,也不明白也感受不到他们为什么会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想法,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去评论别人的对与错,很多人说自我了断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只是这种有对与错吗。
还有一种是安乐死,安乐死在全世界这种合法化的国家也就那几个,绝大多数国家对安乐死并不支持,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安乐死虽然是个人想选择,但是并不得到法律上面的支持,这不是说你想走这条路违法,而是担心有些人理由这种擦边球来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所以一直不让安乐死合法化是有原因的。
选择安乐死也是属于自我了断的一种方式,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支持,所以也可以这么说,你有选择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并不会被认可,相互之间说来说去立场不一样,也就是说并没有多少说法,正常来说能阻止自我了断的都会阻止,不能阻止的也没有办法,不影响到社会秩序就好。
你有选择自己怎么做的权利,人家也有选择怎么做的权利,你自杀他人极力救你阻止你自杀,这种都是双方的立场不一样,因为救人是至上的,没看到也就没有什么,但是看到了本着救人的原则,自然会想方设法救,当然一般这种兴师动众的绝大多数都是犹犹豫豫的那些人,如果真的想死就不会犹豫,这也是救人的原因,担心是一时冲动,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秩序,这种行为可不好,选择在公共区域本身就不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哲学家有哲学家的解释,僧侣们有宗教上的看法,老百姓也有自己的想法。
我们还是面对现实,从法律上来探讨这个问题。
中国的法律既没有禁止人们自杀的规定,没有谁自杀既遂之后因此而获罪的。更没有鼓励人们自杀的条款。
但是,帮助别人自杀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以杀人罪来论处的。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案例,某个医生为病人自杀提供药物,被判了刑。也有人与他人相约自杀,别人死了,自己还活着,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对重度精神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已无可救治的绝症患者及处于不可逆昏迷中的植物人,实施使其在无痛苦感受中死去的行为即安乐死,只有荷兰、瑞士等少数的国家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依我个人的看法,我们出生的时候并没有谁征求我的意见,你是否愿意出生,也就是说我们出生是不自由的,那么,当我们成年以后,应该有自己选择是否死亡的权利。人们应该有选择死亡的自由。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类呢?有多少人愿意死亡呢?
但是,如果患有不可救治的疾病,如果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了各种管线,毫无尊严的苟延残喘着,如果我们每天都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生不如死,在活着连累社会、拖累家庭、折磨亲人,也折磨自己的情况下,选择一个自我解脱的办法,还有谁会去指责吗?
还有,在面临着尊严与屈辱、自由与奴役等极端的情况下,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民族的尊严,那些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慨然赴死的壮士们,如“八女投江”的先烈们,不是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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